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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两个“智慧医保”地方标准规范10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 2018-10-12 09:36:41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陈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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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和义乌市人社局联合发布了《智慧医保服务规范》和《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规范》两项地方标准规范,这两项标准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义乌市民办理医保业务时有标准可依。

  2016年,国家标准委员会将义乌市“智慧医保”标准化项目纳入全国试点,义乌市医保处成为我省首家获批国标委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医保经办机构。该试点是义乌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的创新举措,旨在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通过标准化手段促进义乌形成高效、完善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标准体系,为政府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领域探索标准化积累有益经验。

  自试点项目以来,义乌市医保处切实从办事群众的视角出发,坚持“病人事情在医院解决”的服务理念,通过职能转移、业务延伸和数据跑腿,通过政务服务网、“互联网+人社”、市民卡APP等平台,充分运行信息化建设成果出台众多便民服务举措,让办事群众从跑多次升级为“最多跑一次”,最终实现“跑零次”,有效提升了办事群众的获得感。今后,这两个地方标准规范也将成为义乌市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经办服务,开展智能监管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标准。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义乌各部门开展以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城市”建设,为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公众满意度高的目标,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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