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26日(通讯员 沈颖)日前,义乌法院苏溪法庭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成功促成一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此前,该庭受理了义乌某公司起诉丁某某、李某某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要求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并要求两被告自起诉之日起腾空厂房第一层房屋。经过承办法官的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愿。但由于被告李某某人在北京,短期内无法回义乌,使传统的调解工作受到制约。为尽快促成调解、将当事人损失降至最低,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运用“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组织调解。
当天,原、被告双方各自下载安装了“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在法官的指导下一步步完成了身份认证。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在“掌上法庭”内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通过“掌上法庭”提交了调解笔录,双方查阅并签字确认。
为掌握案件动态, 10月24日,承办法官到涉案现场,发现款项已经支付完毕,房屋已经腾空,随即就解除租赁合同后恢复原状的履行问题召集原、被告协调。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对后续履行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恢复原状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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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浙江移动微法院4.0版全省正式上线,只要打开手机微信,搜索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实名注册后就可使用。微法院除了方便当事人联系承办法官,更具有在线立案、在线缴费、在线调解、查询案件、申请执行等功能。因此,义乌法院高度重视该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促使当事人尽可能使用浙江移动微法院,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