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专题>义乌消防在线>“全民消防”大访谈 正文

第十二期 义乌市公安局消防分局谈消防工作

发布时间: 2018-10-31 10:25:5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主持人:】今天节目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了义乌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副大队长宗裕尧和民警楼玮蔚,欢迎。

  【宗裕尧副大队长】大家好,很高兴今天有机会与广大听众一起来分享我局今年以来开展的消防工作。首先,请允许我先介绍下义乌市公安消防分局的主要职责:

  义乌市公安局消防分局于2017年12月22日成立,此前为义乌市公安局防火指导大队。消防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指导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等工作。

  【1问:】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的工作任务有哪些,主要侧重点在哪里?

  【宗裕尧副大队长:】1、(1)结合两会期间的消防安保工作,下发《关于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2)为进一步加大冬季火灾防控,组织民警分组对人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群租房屋等进行检查。

  2、相续制定“攻坚”1、“攻坚”2号、“攻坚”3号、“攻坚”4个专项行动,对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网吧、高层建筑、KTV和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共计检查各类单位891家,发现隐患551处,检查居住出租房966家,罚款人民币9.9万元。

  3、协助市政法委对全市十四个镇街宗教场所进行消防检查。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5、协助市民政局对全市十四个镇街的养老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6、积极参与义乌市北苑街道曹道村无案小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平安+智慧”村居的建设。

  7、今年以来我分局会同市公安消防支队对高层建筑及大型综合体建筑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并相续开展了多项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如开展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应急处置理论授课;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登高面有无被占用进行排查;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存在的隐患进行媒体曝光;突击检查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的消控室,检查消控室内人员是否在岗在位,设施设备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整治期间,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詹肖冰,我局副局长马小青亲自带队到有关镇街进行调研,并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控室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进行了细致排查。

  8、为吸取“8.25哈尔滨松北龙温泉酒店火灾”事故教训,从2018年8月25日至8月27日开展为期两天的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检查。

  9、每月按时对派出所开展指导,督促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职,并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例会,结合我局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工作要求对指导中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2问:】今年以来主要的火灾有哪些?起火原因是什么?

  【宗裕尧副大队长:】今年以来发生的火灾主要为人员住宿场所类火灾、交通工具类火灾、厂房类火灾、物资仓储场所火灾、家庭作坊类火灾、商业广场类火灾等方面,其中住宿场所类火灾、交通工具类火灾、厂房类火灾尤为突出,约占火灾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有电气线路故障起火、生产作业引发火灾、过失引起火灾等方面,其中电气线路故障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3问:】打击成效。

  【楼玮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无小事,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打击,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共计检查社会单位9102家,发现火灾隐患190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73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5起,其中罚款单位207起,处罚个人18起,消防拘留180人,临时查封决定26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等“三停”49起,罚款人民币1187900元。

  【4问:】今年以来有哪些典型案例值得大家从中吸取教训。

  【楼玮蔚案例一:2018年4月26日,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竺阳路267号的义乌市东园纸箱厂发生火灾,火灾造成了义乌市东园纸箱厂、浙江永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卓杰装饰材料厂等工厂不同程度的损失,损失共计人民币三百余万元。经调查,系两名电焊工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慎引发的火灾,事后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且造成的损失由该二人承担。

  案例二: 2018年8月15日凌晨3时56分,报警人称位于北苑街道青莲三区因电瓶车起火引发火灾。据了解,8月7日19时孙某从外骑电瓶车回家后将车停放在青莲三区租住的出租屋门口,并从2楼厨房的插座上接了一根电线给电瓶车充电,之后就回到房屋内休息。由于对电瓶车长时间充电,电瓶车内的电器线路发生故障导致起火。通过视频监控回放,从电瓶车起火到燃烧只用了4分钟,电瓶车的车头、座椅及电瓶瞬间被烧毁,只剩一个铁质骨架,而且连停放在附件的另一辆电瓶车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由此而言电瓶车燃烧温度高,破坏力大。

  事后,孙某对自己私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的行为后悔莫及,采访时他说道:“我不知道电瓶车充电时间不能过长,也不知道电瓶车充电不能随意外接电源。”最终我局也对孙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三:2018年8月2日凌晨四时许,义乌市北苑街道拥军六区11幢2单元201室内,发生一起煤气爆燃事件。经了解,该户为一居住出租房,承租户叶某在使用完液化瓶装气后未进行关闭就回房休息,待第二日凌晨在叶某开灯的一瞬间,煤气突然爆燃,房间内火势迅速蔓延开,导致叶某全身90%烧伤。

  【5问:】消防安全防范和注意事项。

  【楼玮蔚:】1、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时,应选择良好的通风环境,防止过热引发短路燃烧。

  (2).不要长时间给电动车充电,充电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

  (3).充电时,须关闭电门锁,避免短路起火。

  (4).切勿随意私拉乱接违反规定给电动车充电。

  2、电器火灾的防范和注意事项:

  (1).电气设备不要超负载运行,不得超过使用年限。 (2).注意线路或设备连接处的接触要保持正常运行状态,以防连接不牢或接触不良。 (3).要定期检修、清洁、维护,防止绝缘损坏、电线老化等造成短路。 (4).使用是要保证电气设备的通风.

  3液化气使用的注意事项:

  (1).不购买非法商贩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2).使用合格的钢瓶,普通家庭使用的15公斤钢瓶使用期限为15年,自生产之日起至少要每4年检测一次;家庭用户使用的耐油胶管,长度不宜超过2米,胶管使用寿命一般为2年。

  (3).不得将液化石油气钢瓶随意暴晒;不得用火烤、热水烫钢瓶;不得自行倒罐、倒残液。

  (4).要学会漏气检查操作步骤,检查时先关闭燃气具开关,再打开角阀,用肥皂水在易漏部位涂抹,连续起泡处即为漏气点,严禁明火试漏。

  (5).发现漏气时,切勿恐慌,迅速关闭钢瓶角阀,打开门窗,保持良好通风,让液化石油气散发到室外,严禁开、关任何电器和使用室内电话。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