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午,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小陈吃完午饭正准备午休,办公室外传来一串急促的敲门声。“我是山西人,来义乌维权却找不到卖产品的那家店了,请你们帮帮我。”
小陈赶紧打开门,让来人坐下,开始了解这起消费纠纷的详细情况。
千里维权,落地后却找不到销售商
消费者张先生是山西人,9月底,他在手机上看见了一个手表广告,一只款式大气、做工精细的男士手表,标价298元。张先生心动不已,谨慎的他询问了销售商,得知对方在义乌市稠城街道下埠头村经营。双方确认了商品及购物的细节后,张先生当即下单买了一只。10月2日,张先生收到了邮寄的包裹,拆开看,对收到的手表却并不满意。
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网购商品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张先生当即通过手机,与销售手表的商家沟通。他先提出要换成与广告商品一样的手表,对方一推再推。张先生受不了商家的态度,提出要求退货退款,商家多方刁难,后来直接拒绝了。
298元钱的商品,远在千里之外的商家,维权成本可能超过了商品的价格。想到这里一般消费者可能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放弃维权了。偏偏张先生不信这个邪。
10月25日,张先生从山西忻州出发,转了两趟火车,跨越1550公里,于10月27日到达义乌。
张先生照着当初商家给的地址,来到了稠城街道下埠头村,寻找手表销售商家,无奈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商家。张先生一着急上火就报了警,警察听了事情原委,告诉张先生到消保委寻求帮助。
多方接力,消费者终得赔偿
消保委工作人员小陈了解原委后,考虑到张先生已经去下埠头村找过一次,可能是张先生找的不得法,也可能是商家确实已经搬离。为此,调解经验丰富的小陈做了两手安排。他一方面将张先生的投诉转到市场监管局稠城所,由稠城所安排执法人员陪同张先生再到下埠头村进行寻找。另一方面将消费者提供的网购页面转发到市场监管局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由网监办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专业技术手段进行查找。
在稠城所执法人员陪同下,消费者再次来到下埠头村。执法人员根据注册登记信息,及平时巡查掌握的情况,重点询问了几家电子商务企业,均未发现手表的销售商。因为目前国家没有强制要求开展电子商务经营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寻找一个地址错误,又未登记注册的商家无异于大海捞针。
现场寻找进入死胡同时,市场监管局网监办技术人员传来消息,他们采取技术手段获得了商家所在购物平台的注册信息,该平台由义乌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注册地址在北苑街道。稠城所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北苑所工作人员,并陪同张先生来到了北苑市场监管所。
北苑所工作人员根据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联系上了购物平台运营方,平台运营方提供了手表销售商家的联系方式,并和北苑所工作人员一起居中调解。
最后,经过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退款,并补偿消费者来回车费,共计730元。张先生对调解结果也表示满意,高兴地乘坐当天的火车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