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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强监管时代”来了 义乌江东开展《电子商务法》解读

发布时间: 2018-12-07 20:06:0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李学娇 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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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2月7日讯(记者 李学娇 编辑 何冬圆)一年一度的“双12”在即,今年“双12”,各家电商平台不仅在明争暗斗抢夺“战场”上下功夫,更是加紧筹备应对很快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今天(12月7日)下午,义乌市场监管局江东所举办了《电子商务法》解读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推进会,辖区内120余家电商经营户参加。

  《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引发业内极大关注。“即将实行的《电子商务法》与我们息息相关,今日详细解读便于我们更好地知法懂法,期间相关人员也为我们进行了答疑解惑。”从事电商行业十余年的杨丽告诉记者。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她认为做电商一定要掌握最新资讯,依法合规经营好店铺。

  近年来,电子商务新形态不断产生,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形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情况日益增多,带来了很多消费维权新问题。“这两年比较火的微商、网络直播、海淘、海外代购,这些新兴的业态和经营方式,其主体往往是个人,他们需不需要登记注册呢?《电子商务法》给出明确规定,只要是在网上卖东西、卖服务的,除了小部分情况外,基本都需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江东所副所长楼云辉说。

  新法实施后将严格落实市场主体登记制度,要求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之外,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实现线上线下标准统一的电商主体登记公示制度,有利于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管,更好地解决此类消费纠纷。

  
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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