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污纳管是治水的治本之策。接下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截污纳管的力度,尤其在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上下功夫。力争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
我省历来重视治水工作,特别是2013年启动“五水共治”以来,治水力度空前。到去年底,全省共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160座,日处理能力达167万吨,建成直径300毫米及以上污水管网近3.5万公里,继2007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覆盖之后,又率先实现了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与此同时,我省加快提标改造。到今年7月底,全省80%以上的镇级污水处理厂已执行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太湖、钱塘江流域已实现全覆盖。台州、淳安、义乌等地还积极探索高于国家一级A标准的地方标准,进一步提高出水水质。
在此基础上,我省不断强化运行管理。目前,全省16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中,除10座因调试、技改等原因外,其余已全部处于运行或试运行状态。同时,积极推行专业化运营,在16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中,已有145家在人事和财务管理上完成了与建设、环保等主管部门的脱钩,并通过组建或引进专业化公司,统一运营管理,专业化运营率超过90%。在日常监管方面,将污水处理厂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领域,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在县以上污水处理厂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的基础上,11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也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为巩固治水成效,我省持续强化考核约束。在对属地政府的考核方面,将城镇截污纳管工作列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一类考核目标,每年初下达工作计划;将“三率”(城镇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污水处理出水达标率)作为“五水共治”考核、大禹鼎申报、“清三河”达标县创建的硬指标,对全省所有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量化打分。
不仅如此,我省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考核约束。去年,试行了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通报排名制度;今年起正式实行,每季度通报排名一次;对排名前10位和后10位的污水处理厂,还向社会公开排名情况。对运行不到位的污水处理厂,依法处理、限期整改。
“五水共治”成效明显,但也任重道远。接下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对在建和拟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强化科学布点,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确保污水产生与收集处理能力相匹配。并且全面提高出水标准,对既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确保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提标改造,2017年底前实现国家一级A标准全覆盖。对今后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求全面执行国家一级A及以上标准。
污水处理设施要建好更要管理运行好。接下来,我省将加快推行专业化运营,年底前,全省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在人事和财务管理上要完成与建设、环保等主管部门的脱钩,并全部委托第三方机构专业化运营。同时,加快推行在线监测,年底前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而且要严格监管执法,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打击污水处理厂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