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土地市场从单一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向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转变
稠江街道松门山入市项目。
我市从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交易和监督服务规则,完善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建立健全入市政策,搭建入市交易平台,因地制宜拓展入市用途。
一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分类明确“谁来入市”。
入市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实施主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其代理人。
二是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多规合一确定“哪些地入市”。
将入市土地界定为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外的经营性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三是坚持市场配置资源,以制度化管理规范“怎么入市”。
构建统一的交易平台、交易制度、交易程序,进行规范管理,并借鉴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做法,全部由市土地矿产市场服务中心采用招拍挂出让、租赁等方式公开入市,不向村里收取任何手续费用。
四是坚持收益均衡共享,差别化调节“钱怎么分”。
通过核算入市成本和与征地收益对比,明确差别化的调节金征收比例。全市已累计完成入市38宗,总用地面积227.27亩,成交价款2.01亿元,扣除增值收益调节金后,村集体获益超过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