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3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王旭滢)2月1日,2000余平方米的义乌佛堂黄宅养鸡场、450平方米的后宅广口村天宏山庄、700余平方米的北苑花无缺花卉公司农业设施用房、420平方米的大陈灯塔巧玲农场等一批“大棚房”被强势拆除。据悉,这些“大棚房”打着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幌子,却行“农地非农化”之实,未经批准或者改变批准用途,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上建造住宿、餐饮等经营性设施。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地不姓农”问题日益突出。
据介绍,所谓“大棚房”问题,主要指三类问题,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按设施农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大棚房”问题不仅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更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义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决策部署,把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建立义乌市深化“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市“三改一拆”办会同自然资源、农业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合力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全面调查摸排已基本完成,全市共排查发现“大棚房”问题427个。
1月26日,义乌市“三改一拆”办组织召开了“大棚房”问题整改交办部署会议,详细解读政策标准,分类施策细化举措,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以最坚定的态度和最严格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保障。“‘大棚房’整治行动是守红线、守底线的重大行动,必须态度坚决地贯彻落实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好。”市“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会后,各镇街严格对照整改范围、重点和标准,以周为单位,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倒排整改计划,强势推进分类整治工作。截至2月1日,各镇街上报完成“大棚房”问题整改259个。
为保障清理整改工作依法依规、高标高效开展,市“三改一拆”办会同自然资源、农业部门每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各镇街上报的整改完成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严格落实“日报制”和“周报制”,营造“拼争抢创,比学赶超”的攻坚竞赛氛围;严肃督考问责,对专项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三月上旬全面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