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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商城和谐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荣立“集体二等功”

发布时间: 2019-03-06 08:57:55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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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部检察官时常深入市场和企业调研。

   中国义乌网3月6日讯(商报记者 王佳丽)时刻奋斗在办案前线、与黑恶势力进行专项斗争、为打造专业的公诉团队夙兴夜寐……在义乌,有这样一支秉公执法、惩恶扬善的检察官队伍,他们视案件质量为“生命线”,以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为己任。这支队伍就是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全体干警,日前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去年,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经过改制后,更加重视公诉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社会治理。如今,公诉部有干警30人,因专业素养过硬,曾荣获浙江省公诉标兵、“敬业奉献”类浙江好人、浙江省第四届“最美禁毒人”“义乌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等荣誉。

  用案件“磨”出精品团队

  “集体二等功的荣誉不是凭空得来的,而是检察干警们一步步干出来的。”公诉部主任检察官吴永强表示。在过去的几年里,公诉部检察官们与一个个案件死磕到底,只为维护公平正义。2018年,公诉部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77件、2885人,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9件、280人;提出追诉8人,成功追诉并取得生效判决11人,其中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提出抗诉6件,二审改判7件,发回重审1件。

  “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办理抗诉案件聂某盗窃案的检察官范国潮感慨道。聂某盗窃案前后历时三年,经历了起诉、撤诉、国家赔偿、再起诉、判决无罪、抗诉、改判、撤销国家赔偿的曲折过程。该案被告人是惯犯,反侦察能力很强,第一次盗窃电动车时因客观性证据收集不到位,存疑不起诉,还获得国家赔偿。被告人再次犯罪后,检察院补充了证据,撤销原存疑不起诉决定,一并起诉,一审没有支持这起犯罪事实。

  此后,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过程中,他们吸取一审庭审教训,采取多媒体直观示证,运用电子地图标注聂某盗窃路线轨迹,借助导航软件计算行车时间辅助说理,增强证据的关联性和客观性。法院在二审中终于采纳检察院提出的全部抗诉意见,依法改判并认定该起事实,判处聂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悉,这起案件还荣获浙江省检察机关客观性证据审查运用专题公诉精品案件,也成为浙江省首例撤销国家赔偿案件。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积极践行“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办案“负产出”,这是近年来公诉部努力传承和弘扬的“枫桥经验”。为了努力把刑事发案率降下来,公诉部撰写了《刑事检察白皮书———社会治理篇·“枫桥经验”专辑》,向人大、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分发,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贡献义乌经验、义乌样本。

  “在案件办理中,我们也要学会轻拿轻放,尽己所能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公诉部检察官喻铃瑛表示。王某故意伤害案本是一起普通的因离婚纠纷引发故意伤害案件,喻铃瑛在办案时,把重点放在了与案件无关的两个未成年女儿身上。父母离异,两个孩子将成为最大受害者,为此,喻铃瑛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20多次,并找到派出所、村委会等协助调解。在审查起诉的最后一天,在喻铃瑛主持的调解中,王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也达成和解协议,结果很圆满。这是一起“枫桥经验”典型案件,公诉干警用智慧及时平息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打造义检“公诉铁军”

  公诉人才的培养一直是检察院公诉部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公诉部专门成立了一支专业化非公队伍,加入丝路金融小镇党群服务中心的党建联盟,沉入一线、沉入基层,成立“一心”党员志愿服务队,下设“一心滴灌护苗成长”和“一心护航服务非公”两个子品牌,充分发挥了公诉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公诉部的香山思辨之“匠心公诉”活动也促进公诉人才精英化向群体发展。在“匠心公诉”活动中,公诉部每月都会组织专题沙龙,及时应对实务中出现的问题,碰到有争议的案件,会邀请侦查人员参与匠心公诉活动,共同提高侦查水平。此外,公诉部还每月持续编制《义点一滴》,全员撰写、轮流编辑,编辑视角特别丰富,主题紧跟公诉部发生的大事件,成为服务非公、优公竞赛、捕诉合一、指导案例的特色专刊,也成为承载公诉文化的重要平台。

  “公诉工作承载着法律监督的神圣使命,作为案件办理的主力军,每位公诉人都要秉持公平正义,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这就是公诉部全体干警不变的信念和追求。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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