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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3月19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胡丹萍 陆筱靓 编辑 童晓)“你在哪呢,我突然肚子不舒服......”今年2月底,在义乌商贸区一家KTV内,酒足饭饱、玩得正嗨的何某突然接到怀有身孕的妻子来电,急忙要提前离开。
“兄弟,千万找个代驾啊,别自己开,咱可都是吃过教训的人!”何某走的时候,一旁的朋友蒋某再三交代。
出了KTV包厢,何某在门外焦急万分,久久没有找到代驾,心急如焚的他一看时间都快凌晨2点了,想着交警肯定不会这么晚还在查酒驾,于是掏出车钥匙,自己开车走了。
可就当他驾车途经义乌市稠州北路地段时,交警当场将其查获。
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何某之前因酒驾入狱,刚刚刑满释放,而当晚组局的恰恰就是他的“好狱友”。此外,当晚除了何某外,酒局上的另一名男子袁某,也因酒驾被义乌交警当场查获。
记者了解到,何某原本是义乌市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业务总监,收入不错。2018年4月的一天,他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但赔偿了对方9.2万元的医药费,还因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因此丢失了辛苦打拼多年的工作。
在看守所里,何某认识了同样因酒驾被判刑的蒋某。两个有着类似的经历,很快相谈甚欢、相见恨晚,成了“好狱友”,释放后更是私交不错。
“兄弟,不瞒你说,我已经是第二次因为酒驾被关进来了......”服役期间,蒋某经常会和何某感叹,他已经被酒驾“坑”了两次,并且这次酒驾判刑离上次判刑仅仅过了4个月。此外,蒋某说,他还因为饮酒后开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及罚款)。
“改造的时候,他还一直跟我说酒驾这事儿,我们都一定要长记性了,不能再犯!”何某告诉记者,在看守所两人的悔意是一致的。
今年2月底,两人刚刚刑满释放不久,蒋某约上何某,以及自己的朋友袁某等人一起在义乌市商贸区某火锅店聚餐,之后众人还步行至附近的KTV包厢唱歌。这期间,“酒”还真没少喝。
“老袁先离开的,我还警告他不要心存侥幸,喝酒的不要自己开车啊!”蒋某说,他对于酒驾心有余悸。
可待袁某出了KTV包厢,他想想自己住得很近,也不会那么倒霉被查,于是驾车上路行驶,结果车子刚刚开出去五分钟就被交警查获。
“办案过程中,我们注意到,蒋某上一次因酒驾判刑正是和袁某一起喝的酒,当时调查期间袁某还接受过我们的例行询问。不过这一次,组酒局的人没变,询问的人和接受处罚的人恰好换了换。”办案民警说。
今天(3月19日),记者了解到,经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何某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