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国义乌网4月3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白花绽放送亡灵,绿竹挺拔展亮节。不久前,义乌举行了第15次集体生态葬,在举行集体告别仪式后,66位逝者被送往佛堂望月山公园等地进行生态安葬,从此与花草为伴、大地同眠。
近年来,义乌强势推进全域“无坟化”治理行动,在全市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生态葬等文明新风,先后出台了多项激励政策,推出了减免基本丧葬服务费、免接送服务费等举措,建设10多个骨灰存放堂,开辟了多处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葬区。目前,树葬、草坪葬、花盆葬、壁葬、海葬等多形式的生态葬成为了义乌的“新民俗”。
公墓“园林化”
全域“无坟化”
资料图
1996年,义乌市开展殡葬改革,全面实行遗体火化,但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青山白化”“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在全社会形成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新风尚,殡葬改革的突破点落在了“生态”二字上,并从2011年起全面推行生态葬。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那么,如何妥善处理现有的公墓,以及存在于山林间的私墓,显然是生态葬推行过程中绕不开的话题。”义乌市民政局局长刘德钧表示。
资料图
为此,2018年起,义乌启动了全域范围无坟化治理行动。市级、镇街级以及符合规划的村级公墓将进行园林化改造,全面推行骨灰存放堂安放和节地生态安葬,掀起绿色、低碳、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并对主城区、新建或续建重点工程建设区、居民生产生活区、水源一级保护区、美丽乡村精品线及可视范围内的坟墓、不符合规划的村级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治理。截至2018年年底,全市完成迁坟4.5万余穴,主城区已基本实现“无坟化”,到2019年底,全市域范围内将实现“无坟化”。
“2018年1月1日起,新死亡人员火化后以及迁坟遗骨二次火化处理后,一律实行骨灰堂安放或节地生态安葬。”义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贾华杰说,这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拓展城市空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每例奖励1.5万元
大力倡导节地生态葬
资料图
当人们对生态葬还不够了解时,“生命始于自然也归于自然”的理念也还未深入人心,相比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现代殡葬,不少义乌市民仍倾向于选择步骤多、开销大的传统殡葬方式。
“义乌每年约有5000名逝者需要安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传统墓地每穴至少要占地1.2平方米,土地资源日趋紧张,深化殡葬改革十分迫切。”刘德钧坦言,倡导节地生态葬,靠的是全民发动、政策拉动、党员干部带动等途经,通过宣传引导,逐步让树葬、花葬等现代殡葬方式撬动传统。
资料图
义乌在201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基础上,2014年又本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出台了殡葬设施布局规划,提出不再扩(新)建公墓,原则上只审批建设骨灰堂,普遍推行以骨灰格位存放为主的节地葬式,大力引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同时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不断扩大生态葬奖励范围、提高奖励标准。树葬、花葬、草坪葬的奖励从3000元提高到1万元,骨灰撒散的奖励从6000元提高到1.5万元,骨灰安放市规划骨灰存放堂每例补助1000元。
市民政局、各镇街、社区、村(居)同步加大宣传与引导力度,“节地生态葬法”日益深入人心。据悉,截至目前,义乌市已实施生态葬632例(树葬482例,撒散150例),其中仅2018年便有生态葬244例(树葬196例,撒散48例),累计发放生态葬奖励670.5万元,选择节地生态葬的群众正与年俱进,多形式的生态葬俨然成为了义乌的“新民俗”。
资料图
【短评】
改革应成为民心所向
推行生态葬能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产生较大社会效益。不过,“死生亦大矣”。活得尊严、走得体面,是不少市民的“生死观”。在义乌推广生态葬,记者认为,还应持续注重两个方面的问题,得到社会更多的认同和支持。
墓碑是“刻在石头上的历史”,妥善开展“无坟化”是生态葬推行的前提。封坟护墓、慎终追远,深深植根于传统,如果盲目追逐“年底实现无坟化”的目标任务,强力平坟、暴力迁坟,不切实际地挪动墓穴,对迁坟后的安置措施考虑欠佳,势必会在暂未接受生态葬的群体中滋生更多的抵抗者,甚至是信访户。在这方面,限放禁放烟花爆竹值得借鉴。拿出一点耐心,用一个更长的时段渐进式推进,或许才能真正移风易俗。
另一个问题是,如何在改变现状的前提下更好地提供服务?购买墓地、证明死亡、安排葬礼等等,殡葬不只是一个家庭的事,同样涉及各种社会政策与公共服务,只有将各种服务做到位,才能引导社会更好地接受改革举措。从进一步优化公安、民政推出的“死亡联办”,到全面建设骨灰存放堂和生态葬区,再到加强安葬后续日常管理,让亲属情有所寄、哀有所托、祭有所处,不会产生“对不起亲人”的感觉,改革才能落地生根,成为民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