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19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郭方红 记者 林晓燕)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和谐,涉及千家万户,对民生关系重大。确保基金安全,守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始终是医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去年9月至今年3月之间,我市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回头看”工作。相关统计表明,这期间全市共发现违规例数900例,涉及定点医药机构14家,违规金额25.85万元;对违规定点医药约谈限期整改14家,暂停医保服务9家,解除定点协议1家,有效打击了医保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自觉抵制违规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打击欺诈骗保,义乌在行动
上月底,浙江省医保局印发了《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从内容上看,计划通过3年时间完成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查处率100%,力争到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发生率逐年下降。
根据上级有关专项治理方案及我市的工作计划,我市今年将重点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治理,计划对全市237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持续时间为6个月。其中,重点打击将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药品、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串换成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并进行医保交易结算的欺诈骗保行为。
除做好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外,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我市在4月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明天绣湖广场将迎来一场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届时,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将组团设摊,现场解答有关义乌医疗保障的相关政策,并通过展板、横幅、现场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打击欺诈骗保有关知识进行宣教。
在此,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身边有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医保局举报电话:0579-89915101。
对七大类欺诈骗保行为说“不”
从医保局了解到,当前重点严厉打击的是七大类欺诈骗保行为:
将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药品、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费用串换成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进行医保交易结算。
伪造、变造、涂改医疗文书或者提供虚假医疗费用结算报表、凭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工作人员盗用或冒用他人医疗保障证(卡),利用医保卡套现。
在售药品无进货单或伪造进货单,篡改进、销、存数据。
私自将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医疗保障信息系统,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提供虚假材料或不配合检查。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从快处理违规违约行为
对于以下事关医保违规违约的行为,我市的态度是从快处理、决不姑息:
违反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或者用药品种规定,以超量用药、违规使用无适应症的药品,或者以分解、更改处方等方式为参保人员配药,进行医疗保障费用结算。
违反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医疗保障费用结算。
药品价格超过医保支付标准、违反明码标价等规定的药品价格进行医疗保障费用结算。
未核验参保人员医保就医凭证;允许或纵容冒名购药的。
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准许范围或地址开展配售药品服务,将房屋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其他机构,开展配售药品服务。
人为控制或调整总额预算指标,造成指标失真的。
以医保名义进行商业广告或促销活动,自行或借助其他机构或他人向参保人员实行减免自理自负、返现、赠送礼品等返利行为。
未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相应的会计账目和“进、销、存”电算化管理的明细账目,账账、账实不相符的。
医保结算系统未进行有效物理隔离的。
营业期间无执业药师在岗或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
违反中药饮片使用管理规定的。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违规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