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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计划4年建成投用100个以上小微企业园

发布时间: 2019-05-07 08:08:1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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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5月7日讯(商报记者 王婷)昨日,《义乌市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正式出炉。这是整合义乌市此前《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创业园和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系列政策后,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新添的又一政策“砝码”。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义乌市的特色和优势所在。据不完全统计,义乌小微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5%以上,是义乌市重要经济板块之一。“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完善产业生态,打造发展平台;有利于政府部门加强政策供给,降低小微企业成本,实现高质量发展。”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集聚“特长生” 培育新动能

  小微兴,义乌兴,抓小微就是抓义乌经济的明天。根据意见,义乌将按照“1+10+2+1+X”的顶层设计,实施小微企业园建设“十百千万”工程,力争到2022年,围绕全市十大优势产业,建成投用各类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园100个以上,改建(新建、扩建)各类标准厂房1000万平方米以上,入园集聚各类小微企业10000家以上。

  具体而言,在丰富园区开发建设模式上,和以往有了不少创新点。如在园区规模上,允许跨宗地方式,允许同一镇(街道)范围内采用“一园多址”方式规划建设;在开发模式上,除了以往鼓励企业联合改造、国企引入社会资本外,还允许村集体联合建设。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调整、集中整治入市等举措盘活,允许村集体抱团开发或镇(街道)、国有企业与村集体联合开发等方式建设小微企业园,以此发展村集体经济。

  小微企业园发展得好不好,更重要的是入驻园区的项目或企业是否符合长远发展需要。意见加强了入园企业的培育发展,严格入园标准,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配套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支持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专精特新”的小微企业优先入园。同时,从租金、物业、服务、金融等方面制定入园企业扶持政策体系,支持园区建立入园企业租金与企业贡献相挂钩的激励机制,促进入园企业“进得起、留得住、发展得好”。

  意见还建立了入园企业成长“毕业”机制,对因生产经营场所不能满足成长需要的入园企业,及时帮助解决出园发展的空间问题。

  可进可退 让“小微”持久“微笑”

  扶持政策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意见从建设资金保障、资源要素配置、入园激励、运营机构奖励以及金融服务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市级小微企业园将允许享受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按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B1类企业标准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和环境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而省级四星级以上的小微园可直接享受A类企业的标准。此外,科技型或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企业,将按所在园区内实际租用的生产车间面积,获得2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租金补贴。

  与此同时,小微园还将享受到税收的优惠政策。意见明确,以市级小微企业园认定当年园区内所有入园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入库总额为基数,相应税种超出基数的地方贡献,3年内将给予园区运营机构100%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通过入园标准的企业就可以一劳永逸。意见明确,小微园将同样实行“亩均论英雄”,开展入园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机制。排名前(含)10%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机构奖励50万/年;排名10%-30%(含)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机构奖励20万/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市级小微园称号,并按照亩产效益评价结果,执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限制性措施。当全市小微园总量满100个后,义乌还将实施总量控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实行末位淘汰。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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