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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不戴头盔骑电动车被查获 发朋友圈集赞才能放行

发布时间: 2019-05-08 08:49:4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俞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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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5月8日讯(商报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俞婷婷)“2019年5月×日,本人骑电动车在义乌市××街,因为没戴头盔被拦下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本人呼吁朋友,为了自身安全,驾驶电动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文明驾驶。”连日来,一些市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这样一条信息,网友们纷纷在下面点赞并评论:遵纪守法很重要,要吸取教训啊;交警为了你的安全真是操碎了心;警察叔叔对你进行教育是很应该的啊,不把安全当回事,害人害己。

  为什么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会出现这样的信息?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原来,为了保障电动车驾驶人安全出行,及时佩戴头盔,交管部门推出了一个特别的惩罚方法———当事人必须在微信朋友圈内承认错误并集赞才能放行。在日常行驶过程中,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人而言,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发生意外能起到保命的作用。“五一”期间,义乌交警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时,一旦查到不戴头盔违法出行的电动车驾驶人,就对其进行相应惩罚,如让驾驶人在本人手机微信朋友圈内曝光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承认错误,有15个朋友点赞即可放行。

  据悉,这是义乌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新方法,通过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者实行微信朋友圈“集赞放行”,引起市民互动评论,从而加深大家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宣传文明出行。同时,利用微信朋友圈的扩散效应,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法规知识,增加工作透明度,让全社会积极参与、关心理解和支持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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