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大力推进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代表问
朱婷婷: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这几年,义乌市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上进展还不够快,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工作不到位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是重要因素。对此,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何计划和措施?目前进展如何?
市农业农村局答:义乌市于2014年启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建立“二次四分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目前,全市共建成太阳能阳光堆肥房310座、机器设备处理站17座,配备农户分类垃圾桶25余万套、大型清运车60辆、普通清运车999辆、分类清运车873辆、保洁员(分拣员)2702名,市财政投入资金约7599余万元。行政村规模调整前全市714个村,除正在拆旧房或建新房的全拆全建旧改村外,其他679个行政村已全部实施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共创建垃圾分类优秀村446个,占比达62.5%,其中大陈镇红旗村、廿三里街道里忠村创建省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今年已将工作任务以《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义农通〔2019〕9号)文件下达给各镇街。
下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2019年将以“创优示范行动”为抓手,以建章立制抓落实上下功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督促考核力度。我局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目前正在制订完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2019-2022年)》《义乌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落实好市、镇街、村三级考核机制,考核结果每月予以通报,并在《义乌商报》等媒体上公示。
(二)建立专职监督员制度。要求镇街在所有村配备专职监督员,负责监督指导农户源头分类、阳光堆肥房使用情况、保洁员、分拣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相关人员整改,并向联系党员、村两委干部反映,由联系党员和村两委干部负责处理。
(三)加强对终端设施的使用管理。督促镇(街道)担负对村级房长的业务指导、工作督查;村级负责人(房长)负责保洁员(分拣员)日常垃圾分类、环卫保洁等工作指导督促,并落实对保洁员(分拣员)日常监督,做好阳光房周边卫生巡查、整治、确保正常运行。
(四)加强对队伍的监管。健全市级考核机制,督促各镇街、村要强化对分拣员、专职监督员的检查考核,完善分拣员的管理考核办法,每月评出一定名额的垃圾分类先进分拣员、专职监督员,来提高工作积极性。综合运用考核、处罚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制止混收混装情况发生。
(五)抓实村级考评检查工作。要求各镇(街道)要加大对行政村的考核评比及督导力度,督促行政村切实做好对农户的日常检查评比,各行政村成立考评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考评工作。每月每村评出一定先进户和促进户,并及时在“荣辱榜”公布。
(六)抓好示范创建工作。今年将争创一批垃圾分类示范村,以典型推动、示范引领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我局将对照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标准,对这些村进行暗访检查,按日常检查情况,年终予以公布示范村,并给予奖励。督促各镇(街道)在本辖区开展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活动,培育示范个人、示范家庭等。激发农户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七)完善各类配套设施建设。按要求完善设施配备,每户农户配备一套(两只)垃圾桶;按规范配置分类收集车或单独可腐烂垃圾收集清运车;建立可回收垃圾堆放场所,用于可回收物品临时存放;实施积分考核的村要设置积分兑换服务点;到年底,每个镇(街道)都有机械生物降解处理站点。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义乌市垃圾分类分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由我局负责。
一、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
义乌市自2016年起,就着手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总体谋划,2017年10月23日正式下发《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7—2020年)》。2018年,义乌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车俊“强化政府推动、强化社会发动、强化政策研究、强化市场培育,坚持不懈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以及袁家军省长提出的“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的战略部署。结合义乌市实际,坚持前端分类投放收集、中端分类运输、末端分类处置的协同推进,稳步推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借鉴杭州、上海等地经验,结合义乌实际,我局探索建立“以桶代房、桶车对接、小车收运、大车转运、分类处置”的系统模式,全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截至2018年年底,分类覆盖面为54.9%,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部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完成4个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07个合格小区的创建。
2019年,我局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落实街道(社区)、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制,全面启动全市城镇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合格单位、小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稠城、福田、江东、稠江、北苑、后宅6个街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镇街分类覆盖面达到75%以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楼道长、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作用,有效推进创建工作。目前,30个义乌市级(含6个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已完成宣传发动和分类垃圾桶、分类运输车辆等设施配置工作;1个示范街道、10个示范社区、省级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试点(商业街和小区各1个)、332个合格小区、单位(所有强制分类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等创建活动已全面启动。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出台《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工作计划,以及各相关单位责任,成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推进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义乌市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的通知》,启动30个义乌市级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小区,选取其中6个,作为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合格单位、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深化示范单位建设,以点带面,力争2019年义乌市建成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75%以上。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镇街、各部门召开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进行层层发动,采用“党建+”模式,充分发挥党委、支部战斗力,利用媒体、组织、社团等多群体、多方位、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氛围。机关党工委引导机关干部在单位、在社会、在家庭处处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成为垃圾分类宣传和实施的榜样;市总工会结合“美丽工厂”建设,推进“垃圾分类”走进企业大讲堂;团市委广泛发动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对未实行垃圾分类的现象进行劝导;妇联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中来,开展“垃圾分类巾帼先行”等活动,发挥好妇女在垃圾分类中的重要作用;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创作生动活泼的文艺作品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巡演,用寓教于乐的方式倡导垃圾分类;各媒体单位加强宣传力度。
(三)加快分类体系建设
通过“以桶代房、桶车对接、小车收运、大车转运、分类处置”等系列举措,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设。
1.前端分类投放、收集环节。对照浙江省生活垃圾“四分法”原则(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组织各镇街统一配置标准的分类垃圾桶,实施“以桶代房”,用垃圾桶收集替代垃圾房收集。
2.中端分类运输环节。逐步淘汰低端杂乱的收运车,采用密闭式清运车,实施分类清洁运输。目前各镇街已配置分类运输车40辆,我局第一批计划采购的50辆3吨清运车,正在招投标,预计6月份车辆到位;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已购置易腐垃圾清运车20辆。同时对城区6座转运站进行改造提升,第一批福田路、游览亭、楼店3个转运站改造项目已启动。
3.末端分类处理环节。全力推进末端处置项目建设,打通分类处置体系,实现分类垃圾各有去处。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项目已实现日均2250吨的处理能力;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完成土建50%,厌氧罐和除臭设备已开始安装,预计9月底调试运行。
(四)强化分类监管考核
建立市、镇街(部门)、社区三级考评体系,将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绩考。市考核每月一次,目前已完成考核两次,考核结果排名通报,并报市创建办;督促各镇街(部门)按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对每次考核排名靠后的镇街,加强指导服务,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三、下步工作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2019年我局全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助推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具体举措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
落实镇街(社区)和各相关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义政办发〔2019〕22号)要求,成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单位按照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制定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同时加强分工协同,形成部门合力。明确镇街、各主管部门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建立督导、教员和志愿者队伍。要求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加强宣传培训
采用“党建+”模式,充分发挥党委、支部战斗力,结合“党员联系户”“党员义务日”,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联合工会、团委、妇联、教育局等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培训;成立城市志愿者服务团队,发动志愿者队伍,深入到社区、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到公共场所和社区垃圾桶旁进行劝导、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全方位开展宣传攻势,利用电子屏幕、广播电视、展板,以及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及倡议书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市、镇街、社区三级考评体系,对镇街考核每月一次,对部门考核每半年一次,镇街对社区考核每月一次,社区对小区考核每半月一次。根据市考核年终排名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选出优秀镇街、优秀社区、优秀小区和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同时评选出落后镇街、社区、小区和单位,予以通报。
落实镇街(社区)、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市民源头分类追踪溯源机制,开设垃圾分类红黑榜,广泛发动党员、老年协会、妇联等志愿者队伍,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中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垃圾分类示范带头作用,建立楼道长、督导员、党员联系户等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居民自觉在家里做到源头精准分类,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四)建立分类体系
1.布局“以桶代房”。督促各镇街、各单位根据辖区内垃圾产生量,配足与收集清运车机械化作业配套的240L标准分类垃圾桶,通过垃圾桶收集替代垃圾房收集,解决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直接倒在垃圾房等问题。分类垃圾桶实行统一标准、定点定位、标识准确,编码管理。
2.推行“桶车对接”。全面取缔不具备分类功能的垃圾收集车辆,采用密闭式、有压缩功能、有污水收集系统的新型环卫作业车辆,解决混装混运、前端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等问题,实现分类清洁收运。2019年第一批计划采购50辆3吨密闭式、有压缩功能、带有污水箱的机械式作业车辆,用以替代低端杂乱的三轮车、拖拉机等,目前正在招投标阶段,预计6月底车辆到位。
3.实行“小车收运,大车转运”。为提升运输效率、节约运输成本、实现分类运输,通过优化布局,对主城区28座转运站进行撤并改建,2019年选择具备改扩建条件的鮎溪等6座转运站实施原地改扩建,改造为满足与标准清运车对接作业的大容量大箱体转运站(每座日均转运250吨),提升运输效率、节约运输成本、实现分类运输。其他逐步改建为垃圾桶清洗保洁、宣教中心等环卫基础设施。
4.实现“分类处置”。因地制宜选择合理有效的处理方式和工艺,让各种垃圾都有各自去处。制定倒排计划,全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项目建设。打通分类处置体系,其他垃圾进入焚烧厂进行焚烧发电,易腐垃圾进入再生资源利用中心进行沼气发电,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公司回收再利用,有害垃圾收集后送到具备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全面实现分类后的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