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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问政窗2019年第一期

发布时间: 2019-06-03 08:09:15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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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进一步规范

  各类“进校园”活动?

  代表问

  楼晓萍:近年来,相关部门在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同时,以“小手牵大手”“一切从娃娃抓起”等名义开展了门类繁多、形式多样的进校园活动,增加了学校的负担,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请问,义乌市怎样清理和规范进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把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使其静下心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市教育局答: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2019年2月向市委市府代拟了《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并在4月由市政府印发该文件(义政办发〔2019〕26号)至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1.各类“进校园”活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一支笔审批,一个口子进”。教育局每学期初拟定“进校园”活动清单;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开展“进校园”活动的,须在每年的8月和1月(即每个学期开学前一个月)之前将下个学期“进校园”活动计划向教育局提出申报。教育局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学科课程标准》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进行审核,教育效果不理想或占用教育时间过长的活动不得“进校园”。

  除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活动以外,凡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或“进校园”开展活动。确有工作需要或情况特殊的,须经分管教育副市长审批同意后,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2.教育局加强监管,及时制止擅自组织的各类“进校园”活动,对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实施而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与人员责任;对违规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向学校、教师、学生摊派购买、销售任务,给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管,如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要不定期开展规范“进校园”活动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并予以通报。市关工委、团委、妇联、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文明创建等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对接联动,加强对社会组织“进校园”活动的监督管理,形成治理合力。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配合市政府加强“进校园”活动的审核管理,切实精减“进校园”活动,强化“进校园”活动的统筹组织,尊重学校对“进校园”活动的自主选择,加强对“进校园”活动的监管,进一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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