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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高税无地(少地)企业招选

发布时间: 2019-06-04 08:39:4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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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6月4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高税无地(少地)企业招选每年开展一次,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招选公告详见义乌政府网和经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一、高税无地(少地)企业报名条件为:

  1.未持有工业用地的生产性工业企业报名需满足以下条件:前三年度在本市纳税总额均超过100万元,或前两年度、当年度1-9月在本市纳税总额均超过100万元。

  2.已持有工业用地的生产性工业企业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前三年度在本市纳税总额均超过200万元,或前两年度、当年度1-9月在本市纳税总额均超过200万元;(2)企业连续三年亩均税收均超过20万元。

  二、报名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所持有工业用地和纳税总额认定

  1.税收核定范围

  增值税(含出口免抵额调库数)、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残疾人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以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期限内实际入库数计算。

  2.投资关联企业认定标准

  ①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5%的生产性工业企业认定为投资关联企业。

  ②报名企业的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在50%以上(含)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5%的生产性工业企业认定为投资关联企业。

  3.报名企业持有工业用地认定标准

  ①报名企业在我市范围内持有工业用地的,其用地面积计入持有工业用地面积。

  ②报名企业投资关联企业在我市范围内持有工业用地的,其用地面积按持股比例计入报名企业持有工业用地面积。

  4.报名企业核定纳税总额认定

  ①报名企业投资关联企业税收按持股比例计入报名企业核定纳税总额。

  ②报名企业及其投资关联企业持有工业用地的,按认定持有工业用地面积年亩均税收20万元的标准核减企业纳税总额。

  ③报名企业核定纳税总额=报名企业纳税总额+(投资关联企业持股比例×投资关联企业纳税总额)-(报名企业持有工业用地面积×3×20万元/亩)。

  高税无地企业可优先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可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义政发〔2018〕54号)享受“高税企业项目招选入围企业通过司法拍卖或市场化交易取得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的,给予其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产生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地方留成总额100%的补助”等扶持政策。

  高税无地(少地)招选条件每年会有微调,由义乌市工业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经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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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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