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20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楼剑平 编辑 楼菲莉)借着酒劲,对陌生女子行为放浪,言语轻浮,并因此产生肢体冲突。6月19日,在义务工的李某与朋友杏某兄弟等三人,因寻衅滋事被义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
6月18日晚上,因女儿满月,杏某在义乌市经发大道某饭店设宴,邀请了包括李某在内的众多亲朋好友庆生。席间,李某喝了半斤到八两左右白酒。散席时,半醉半醒的李某在楼道上看到一名正打电话的妙龄女子,色心突起,“我就想往她身上靠一下,占点便宜。”李某说,当时他用手去搭肩,但被其躲开了,并没有碰到身体,后又对她说“你在和谁打电话呢,要不要跟我聊聊”。
遭此骚扰、调戏的安徽人胡小姐很生气,立即厉声质问,并责骂了几句。这下可把李某惹恼了,对胡小姐骂了一大通脏话。于是,胡小姐返回包厢,跟老公和朋友们说了此事。接着,胡小姐老公、姐夫等人将李某拦下,要求其赔礼道歉。
“你想打架的话,咱俩到下面单挑”,李某逞强耍横,并推搡起胡小姐老公等人。在楼上的杏某兄弟俩听到吵架声,马上下来“帮忙”,一堆人就产生了肢体冲突。
拉架的胡小姐和她闺蜜以及老公、姐夫等人脸上、脖子、胸口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随后,接到报警的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据了解,肇事的李某是江西奉新人,32岁,在义乌北苑街道某胶带厂打工。“我很后悔,真的很不该,我错了”,送去拘留所时,李某追悔莫及。
稠江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气日渐炎热,吃夜宵喝啤酒的人会越来越多,但绝不允许此类酒后滋事、无事生非的行为,警方一旦发现一律从重从严处理,尤其是发生在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和外来人员集聚区域的打架斗殴案件决不姑息,将重拳整治“酒鬼”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