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推行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动员全社会共同推动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垃圾分类不是小事,它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近些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也大幅提高,农村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成为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引导村民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可以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做好农村垃圾处理,首先要源头分类。过去各类垃圾混在一起,通过填埋或焚烧等方式处理,不仅处理体量大,设备损耗快,而且有害垃圾极易产生二次污染,影响生态环境。实践证明,源头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农村居住分散,交通条件相对较差,若能在源头将可回收、可沤肥等垃圾分拣出来,能减少垃圾运输、处理的成本。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得立足农村实情。城乡生产生活环境不同,垃圾成分构成迥异,照搬城市“有机”和“无机”分类方式,脱离村民实际生活,村民接受度不高。比如农村瓜果皮、剩饭菜等易腐垃圾多,恰恰可沤肥再次还田。有的地方将农村垃圾分为“可腐”和“不可腐”,最大程度方便村民理解,再通过保洁员的二次分类,确保源头分类质量。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要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农村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机制,调动村民积极性,制定村规民约,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可以通过村规民约、承诺书等形式形成各村自己认同的惩罚机制,要求干部和党员带头落实,实现有效的约束管理,成立监督小组,确保垃圾分类有人管、管得好。还可举办“最美庭院”、“垃圾分类能手”、“小超市兑换商品”等活动,将垃圾分类和农民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吸引农民参与。
“积力之所举即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即无不成也”,推动农村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可持续发展观在农村的一场生动实践。让我们携起手来,将一件一件“垃圾分类”的事情办实做好,让农村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乡愁更有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