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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政策解读|人才租房政策补助

发布时间: 2019-08-16 08:45:56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记者 王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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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据

  《义乌市人才租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39号)

  二、享受条件、标准

  对至补助申领毕业时间不超过三年,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未租住公租房(含镇、街道、产业平台提供的优惠住房),毕业后在我市工作、创业并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且社保关系仍在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12000元、9600元、4800元、36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流程

  人才租房补助申请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日常受理,市人力社保局每月一次牵头审查并公示、发放,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义乌市人才住房租赁补助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产业平台。

  (二)初审。申请人员的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产业平台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送交市人力社保局。

  (三)联审。市人力社保局每月一次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不通过的,由审查部门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联审通过的,由市人力社保局予以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发放。公示无异议人员,其人才住房租赁补助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账户。

  四、特别注意

  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享受过租房补助的人员不影响购房补助的享受。

  

【专题】深化大调研 推进“三服务”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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