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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在全国推行改革 义乌为农业“标准地”改革贡献智慧

发布时间: 2019-08-19 09:48:15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记者 金晓 楼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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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7月29日,金华市政府向省政府提交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8月6日,省长袁家军作出批示肯定。义乌是在报告中唯一提到的县市,也是金华农业“标准地”改革的先行地。义乌探索农业“标准地”改革,增强农业发展的新动力,为全市、全省提供了一个好模式。

龙溪农业“标准地”项目现场

  A.种植企业的“及时雨”

  “上个月底,收割了第一批早稻,亩产460公斤,每亩效益230元,比去年传统方式种植增收90元。现在看到的是前不久种下的晚稻……”上周三,在义乌市佛堂镇龙溪农业“标准地”项目现场,楼国三指着绿油油的稻田对记者说。

  楼国三是义乌市义亭人,从事水稻种植22年。当他得知义乌将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便开始一系列筹备工作:成立浙江万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他说,农业“标准地”改革是种植企业的“及时雨”。

  在推行农业“标准地”改革前,楼国三大多向村民承租土地,不仅租期短,租用的土地也较分散,机械化操作成本高。“有时在一个村租用20亩土地,需要与二三十户村民签合同,费时又费力。”他坦言,之前租赁土地是让人头痛的一个难题,同时也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为有效破解农业产业管理粗放、亩产效益低下等问题,3月份,义乌率先在全国启动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分类管控和发展利用耕地,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并制定农业“标准地”“一三五七”规则体系:“一”即在义乌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在土地流转基础上,用来招引项目发展现代农业的耕地;“三”即根据不同类型耕地农业生产管控要求,将农业“标准地”分为三类:一类标准地为一般农田,二类为永久基本农田,三类为粮食生产功能区;“五”即设置“投入产出、设施装备、安全环保、面积年限、带动效益”五大控制性指标,为耕地投资利用设置刚性约束;“七”即制定调查评估、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签约供地、服务保障、指导监管、奖惩激励等七项管理操作流程,规范农业“标准地”项目事前评估、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管程序。

  敢于“吃螃蟹”的人,总能先尝到甜头。4月4日,楼国三签下佛堂龙溪农业“标准地”项目,共计934亩,其中二类标准地506亩、三类标准地428亩,以种水稻为主。今年选用了早稻“金早239”、晚稻“甬优1540”两个良种。至此,他从“多点开花”的土地流转模式转变为集中连片流转,从与多户村民签承租合同转变为只需与镇(街道)一家签订流转合同和投资建设协议书即可。与此同时,土地承包期延长至10年。他美滋滋地说,预计今年水稻年收益将提高8%。

  B.“标准地”项目已有21个

  “标准地”一词,之前在农业领域从未出现过。3月21日出台的《义乌市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对此给出了明确定义:全市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规划和现代农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在土地流转基础上,通过招商引进项目发展现代农业的耕地。

  那么,农业“标准地”项目如何操作落地?《流程》规定,在优先做好土地评估和流转的基础上,镇(街道)将已经或意向流转的“标准地”公开招商,意向企业根据项目定位和控制性指标寻找合适“标准地”,竞得者与镇(街道)签订流转合同和投资建设协议书,即可开工建设。

  《流程》还对不同类型耕地的农业生产提出管控要求,一类标准地(一般农田),主要种植当年生作物和多年生作物;二类标准地(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种植当年生作物和多年生草本作物;三类标准地(粮食生产功能区),以粮食作物为主,种植其他当年生作物需种植一季粮食作物。根据耕地性质分类,相应制定使用“门槛”,保证了土地不被乱用贱用,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

  “粮食功能区非粮化现象如何解决?”根据协议,签约企业要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确保种植土地通过无公害认证,全程实行标准化生产,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等达到一定指标,同时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也有指标要求。

  当义乌农业“标准地”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后,农业“标准地”在义乌成了“香饽饽”。义乌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义乌已先后推行农业“标准地”项目21个,面积达1.06万亩,同时完成存量认定项目133个、面积4.63万亩。

  C.农民有了新的“获得感”

  据悉,义乌农业“标准地”项目签约当天即可开工建设,优先享受农业扶持政策,对新增的农业“标准地”项目,经评估合格后,种植粮食作物的一次性给予每亩200元奖励,种植其他作物(苗木除外)的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奖励。对严重违反农业“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则责令其退出。

  由此看来,义乌农业“标准地”改革已成种植企业发展的“润滑剂”,那么对土地流转的农民而言,又能从中获得哪些红利?

  据了解,义乌于2009年出台了《义乌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经过几轮调整,今年义乌土地流转农民只需一次性缴纳基本生活保障金30096元,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每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513元,保障了土地流转农民的基本生活,并逐步实现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轨。

  对于土地流转的农民,每年能获得每亩700~1000元的土地流转收入。同时,义乌对2017-2019年新形成的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土地,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土地所属村级组织每亩100元的奖励,也较好地助推村集体经济的增收。

  在助力农业提效增收的同时,农业“标准地”改革也让周边农民有了一种新的“获得感”:义乌桃李春风·大陈小镇建设区内,有240亩“标准地”打造成了蔬菜休闲基地,成为集农事体验、亲子采摘、共享农园为一体的农旅观光体验区,在优化农村生态人居环境之余,也能带动周边村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大陈镇溪后村村口对面的20亩“标准地”,也成了面向义乌市民的共享菜园,可体验蔬菜种植和采摘乐趣……

  “随着义乌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推进,将加快促进现代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发展,激发农村土地活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品增值。”义乌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科长蒋文卫在语速略快的话语声中信心满满,农业“标准地”正让义乌农业变得更强、农村变得更美。

  D.为改革提供义乌方案

  义乌通过开展“标准地”改革,有效破解了粮食生产“稳定难”、生产要素“集聚难”、农民增收“持续难”、流地双方“信任难”等问题,为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开辟了新途径。

  为总结推广义乌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经验,5月27日,全市农业“标准地”改革推进会在义乌召开,计划用5年时间,在学习借鉴义乌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地”改革,力争创出新的“金华经验”。

  义乌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目标:根据农业生产力布局规划,结合打造“最美田园”行动,加快土地集中流转,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导和服务保障,以农业“标准地”全域推进为重点,从“土地使用”标准逐步向“生产方式、要素保障”等标准拓展,围绕粮食、果蔬、茶叶、中药材等主导产业,规范农业发展空间,强化农业主体功能,为我省农业“标准地”改革提供义乌方案、贡献义乌智慧。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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