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通过家政服务部介绍找了个保姆,结果做了三天拿走500元工资,就辞职不干走人了,现在保姆已不知去向。此后多次联系家政服务部,要求重新介绍一位保姆,但对方却一拖再拖,两个多月过去也没有介绍。”日前,家住义乌福田街道的杨女士,找到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监管所,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助其维权,退还500元中介服务费。
据了解,由于工作忙,小孩无人照料,杨女士便找了一家家政服务中介,双方签订中介协议书,由家政服务部为杨女士推荐会做家务、护理婴幼儿的保姆,如不满意,可以免费更换;杨女士则需要为之支付500元的中介费。
今年5月初,家政服务部给杨女士找来了一位保姆,但这个保姆做了三天就走人了。两个多月过去,中介一直没有介绍新的保姆,杨女士要求退还500元中介费。对此,家政服务方面也是大诉委屈,“保姆不愿意来,我们也不能强制人家呀”。
执法人员认为,家政服务部此前已给杨女士提供服务,不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不法行为,但两个多月没再给杨女士介绍阿姨,让其无法接受。经调解,家政服务部同意扣除服务费200元,退还余款300元整。此调解双方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今后找保姆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相对比较规范的家政公司,至少要看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服务制度是否完善,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是否经过体检等。一定要与家政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中要约定好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