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10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陈健贤)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高速交警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涉及高速行车未系安全带的将面临处罚。
安全带即是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10月11日起至11月10日,金华高速交警针对未按规定系扣安全带的违法当事人,将同时予以教育和处罚。其中,涉及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的一律落实处罚,涉及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情节轻微可予以警告。从11月11日开始,高速交警将通过处罚为主、宣传为辅的方式,严厉打击未按规定系扣安全带违法行为,涉及驾驶员、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一律落实处罚。
据统计,近5年来,浙江高速交警辖区发生的亡人事故中,涉及未按规定系扣安全带而加重后果的达94起,造成120人死亡,起数、人数分别占亡人事故总量的7.72%和8.56%,其中含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6起,共死亡25人。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及乘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200元,记2分;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