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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现场会不一般 义乌分享如何打造乡村振兴“义乌样板”

发布时间: 2019-10-11 21:10:22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成浩 编辑 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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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11日讯(记者 龚成浩 编辑 刘蓉)今天(10月11日),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工作现场会在义乌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部省共建启动以来,浙江乡村振兴强势开局,“三农”发展喜事连连。作为我省第一批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先行创建单位之一,义乌对标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全面、扎实推进示范市创建,为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模式。

  近年来,义乌围绕“中国众创乡村”的主题,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探索独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城乡融合之路。创新建立了“七个一”美丽乡村标准化创建体系,建立了八大国企结对共建十条美丽乡村精品线的特色机制,招引了一大批优质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和乡村旅游项目,承担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国字号涉农改革试点,激活了农民众创众筹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2018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71207元和36389元,同比增长7.8%和9%,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为1.96:1。

  据悉,经第三方统计机构专项调查统计,义乌市农民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整体满意度为85.8%。90%以上的农民认为,通过改革,农村集体经济、整体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农民高额满意度,离不开多融合突出规划引领作用。义乌以规划引导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要求,编制了“1(镇区、城市分区)+X(中心村)+Y(保留村)”的镇村规划体系。实现了全市域范围的规划全覆盖。目前,义乌已完成51个村“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

  在保障农民住有所居上,义乌从“一户一宅”向“户有所居、住有宜居”转变。在城镇规划红线范围内,实行新社区集聚建设;在城镇规划红线范围外,推行和美乡村建设,同时优先保障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

  长期以来,义乌农村普遍存在诸如少批多建、未批新建、规划不符等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合理合规处理好这些问题,成为考验管理者水平的一道难题。与此同时,义乌农村宅基地改革破冰“出海”,并让“死资产”变成“活资本”。

  分类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农房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开展宅基地抵押贷款;尝试宅基地有条件转让交易,不断从多层次夯实宅基地权利基础。据了解,义乌已有60041户农户完成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村集体收取有偿使用费12.46亿元;累计发放农房不动产权证94109户;27家金融机构已发放农民住房抵押贷款21848笔,贷款金额95.37亿元。

  在宅基地使用过程中,义乌多渠道推行有偿使用。一是允许宅基地有偿调剂,二是实行宅基地有偿选位,三是探索宅基地跨村安置,大大增加农民的收入,还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村集体经济不能依靠自身“造血”的窘境。

  在保障户有所居的前提下,义乌积极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的不同方式,并确保农民宅基地权益不受损。退出宅基地,复垦形成“集地券”,是义乌宅基地改革的又一重大成果。目前,义乌已立项“集地券”项目4568.19亩,已验收4111.75亩。

  据义乌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义乌还多举措激活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多方位完善土地征收程序,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全域城镇化,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走出了一条义乌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

  
编辑: 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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