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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冒充“二房东”涉嫌诈骗坑人又害己

发布时间: 2019-10-16 09:33:5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陈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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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16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陈洋波)在租期即将结束时编造虚假信息,将房屋转租出去,收取被害人9个月租金后便“失踪”。近日,无业男子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义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7月,在义乌做微商的小罗想要更换住房,便在网上找了一处房源,并与出租人黄某取得联系。在简单看过房屋后,小罗觉得房子布局、装修都很好,在没有证实房东和房源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就与对方签订了租房协议。

  “黄某告诉我,房子是他朋友的,朋友住在国外,让黄某帮忙管理。我就和他签订了租房协议,并转给他13900元。”事后,小罗告诉民警。

  待小罗在出租屋居住了半个多月后,真正的房东张某找上了门。“房屋是我租给一个叫林老板的,最近两个月林老板都没付房租,房子要收回来。”

  原来租给自己房屋的是假冒“二房东”!于是,小罗立即联系黄某,让他退租。黄某以和房东有点误会为借口一直拖着不给退钱。小罗和房东张某没办法,就一起前往稠城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立案展开调查,并对黄某的身份进行核实。经小罗辨认,确定了黄某身份信息。为挽回群众损失,严厉惩处犯罪,民警立即对黄某进行抓捕,9月20日,民警快速出击在某小区附近将黄某抓获。

  经讯问,黄某对自己冒充房东的朋友,诈骗受害人房屋租金139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8年10月份时,林老板以每月1500元租下该房开电商公司,并约定1个季度交一次房租,黄某当时是该公司员工。公司开了几个月,生意一直都不太好,林老板就要解散公司。

  “春节过后,我回到义乌重新找工作,身上没什么钱,也没地方住,当时林老板还在老家,所以我就住在公司里。因为房子要到2019年3月份才到期,我就想着把这个房子放到网上出租,这样可以骗点钱来。”黄某向民警供述道。

  房东张某平时几乎不去出租房里,再加上是一个季度交一次钱,所以3月份房子到期后,张某也一直没去管,这才给了犯罪嫌疑人黄某可乘之机。

  目前,涉嫌诈骗的黄某已被警方刑拘。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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