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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养老、浙里更好 义乌市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新政

发布时间: 2019-11-08 08:31:1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全媒体记者 余依萍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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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理人员陪老人练习上肢协调功能。

  中国义乌网11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余依萍 文/摄)日前,义乌市出台《关于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义乌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意见》提出,要着眼于提质求精增效,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聚焦“人”(专业人员)、“技”(科学技术)、“医”(医养结合)、“管”(综合监管),改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能级,打造“幸福养老、浙里更好”的义乌样板。

  《意见》明确了五大重点工作任务,到2021年,全市镇街各建成1家兼具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功能的养老综合体———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布局。加强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建设,构建“1+N”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即“1个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N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功能辐射、资源配置,实现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的错位发展、相互补充,形成专业服务和一般服务相结合,收费服务和免费服务相补充,机构全托、社区日托、居家服务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坚持保障基本和适度普惠相结合、统筹兼顾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的原则,政府统一为部分特殊困难群体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为特殊困难群体、高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不同类别群体每月可免费享受4工时或8工时养老服务。

  提升养老服务运营品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模式,鼓励和支持镇(街道)对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以义乌智慧居家养老平台为依托,通过启用入住养老机构“一站式”办理平台、人脸识别系统,发挥义乌智慧居家养老平台监管职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进一步打通医养资源,整合社会医疗、养老资源,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

  强化为老服务力量。通过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加强为老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为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专业的为老服务人才,统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职业规划、薪酬激励等各个环节,提升为老服务人才队伍的专业性。鼓励和支持村(社区)引入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专业人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健全考评机制。坚持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并重,重点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日常运营、安全管理、服务质量和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同时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服务项目、服务水平、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养老服务机构和个人依法加大惩戒力度。

  ●延伸阅读:

  义乌市目前共有450个行政村、94个居委会,已建成405家具有助餐和配餐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73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助餐配送餐覆盖81.5%的城乡社区,4万多名老人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其中2万多名老人享受政府就餐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镇街级照料中心功能,更好地实现与社区级照料中心优势互补,去年以来,义乌市启动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升级版,以镇(街)为服务半径,主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就餐服务、文体娱乐等基本生活服务,同时具备康复护理、托养服务、精神慰藉、家庭支持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示范指导等多功能、专业化、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

  截至目前,义乌市已先后建成北苑(怡乐新村)、苏溪(鸿佰洲)、赤岸等7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上溪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于11月底建成投用。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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