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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申报 全流程网办 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常态化申报启动

发布时间: 2019-11-26 08:58:2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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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1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昨日,义乌市启动人才购房补助常态化申报工作。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的人才购房申报工作改变了原来一年一报的申报模式,采用“随时申报,按时审核,全流程网办”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义网通服平台‘i人才’”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在线申报即可。此举大大缩短了人才购房审核时间,使申报对象能够更快获得人才购房补助资格。

  近年来,义乌市为吸引各类人才入驻,除了提供资金资助、政策配套等服务外,还倾力解决人才住房保障等人才安居问题。据了解,从2014年开始,义乌引进的各类人才,无论来自哪里,在义乌购房,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向市里申请享受20万元到140万元的购房补助。相关统计表明,截至目前市人社局共为1430位人才提供了住房保障服务,补助金额达5.5亿元。

  “往年是一年一报,错过一次等一年,今后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了,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根据自身购房需求随时申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报后,审核通过的人才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为6个月,具体以公示时标注有效日期为准。按照学历型人才申报的人员,需在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提前获取电子注册表、在线验证码,验证码有效期请设置为六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人员及配偶,不再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义乌市政府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不再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等政策。

  同时,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申报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没有享受房改房(义乌市政府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等情况,1999年7月20日后没有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等)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此次申报工作,市人社局还就以下几个注意事项特作提醒:浙江政务服务网之“i人才”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实时公示;实际购房优惠额在优惠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取得人才购房补助资格并获得购房补助的,经核查属实的,责令退回补助资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据了解,目前“i人才”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正在试运行并不断完善中,由此可能带来一些不便之处,市人社局希望广大申报人员能多多理解。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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