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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廿三里将新增25双“电子眼” 专“盯”违章停车

发布时间: 2019-12-25 14:03:4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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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中国义乌网12月25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今天(12月25日),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交管分局获悉,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能力,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廿三里街道新增25个监控抓拍点位,对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并录入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处罚。

  25处道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分别在:1.开元街与竺阳路叉口西;2.开元街与竺阳路叉口南;3.开元街与银海路叉口;4.开元街与永乐路叉口;5.开元街40号;6.开元街肯德基门口;7.开元街国家电网对面;8.开元街与中新街叉口西;9.武溪街与诚信大道叉口;10.武溪街与通宝路叉口西;11.武溪街与通宝路叉口南;12、武溪街与商城大道叉口;13.通宝路畅想幼儿园对面;14.金麟路与商城大道叉口;15、开元街中心幼儿园入口;16.开元街与中新街叉口南;17.开元街与通宝路叉口;18.中新西街廿三里新旧货市场门ロ;19.盘溪路武溪街停车场门ロ;20.开元街与中新街叉口东;21.廿三里老街桥头;22.诚信大道与华盛路叉口;23.武康路与银海路叉口;24.开元南街中国银行门;25.金麟路与永泰路叉口。

  交管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违反其它不得停车规定的道路上停车或临时停车的,义乌交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90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6项、第76条第3项之规定,予以罚款的处罚。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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