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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企业 招聘“寒假工” 勿碰“高压线”

发布时间: 2020-01-07 10:01:3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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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你这里招‘寒假工’吗?再过几天,我儿子就要从老家来义乌了。”1月3日傍晚,一对中年夫妇走进城区一家门外标有“诚聘”字样的西式快餐厅问询。

  原来,这对夫妇是河南人,来义乌务工已有四五年。考虑到回一趟老家成本太高,加上春节期间留厂里看仓库工资高,所以今年他们就不准备回家过年了,让在老家读初三的儿子期末考试考完就来义乌。

  “你儿子还不到16周岁,我们可不敢用童工,估计其他地方也不敢招用。”餐厅工作人员一口回绝。

  企业违法使用童工必受罚

  按照《劳动法》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那么,企业如果违法使用童工会受何处罚?

  据介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尽管法律明令禁止,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但使用童工现象仍时有发生。据了解,导致该现象的主要有以下原因:部分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使用童工的法律后果,在招工时未按规定核查被招用人员有效身份信息;有些求职人员是老员工介绍的,厂里既图方便又图低成本,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仍铤而走险;有些用人单位则是被对方以各种理由“忽悠”了,无意而为之。

  招聘未成年工须进行健康体检

  据了解,除国家规定“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属违法使用童工行为以外,下述三种情形也都属于违法使用童工,有关用人单位千万要注意:

  第一种情况,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生产经营场所从事各种形式劳动,并计付或者变相计付劳动报酬的,如父母在某厂打工,子女在闲暇时跟随父母到厂里帮工干活等;

  第二种情况,以勤工俭学名义安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的;

  第三种情况,以实习、教学实践、职业技能培训为名,安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或其从事的劳动已超出学习和培训目的、时限、内容,影响其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

  更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在招用前务必带他们去进行一次正规体检,正式录用后,工作满一年还要体检一次,这个环节千万不能省,否则就麻烦了。记者从市劳监大队了解到,几年前我市就有两家用人单位因没有按规定对招用的未成年工进行健康体检,受到了劳动保障行政处罚。

  近年来,为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我市采取了不少措施。市人社局每年都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其中就包括查处用人单位没有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体检的行为。

  为避免触碰童工“高压线”,用人单位首先要做的就是严把“用工关”。有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时,必须核查求职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仅限于身份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要对求职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不要误认为有身份证就可以招用。切记,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被招用。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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