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楼登)1月15日晚10点半,一辆轿车驶进了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内部停车场。该车驾驶人李某原本是来派出所接人,却因酒后驾车被交警发现,等待他的是相应的处罚。
当晚,李某将车驶入廿三里派出所停好后,派出所门卫让其将车停到外面。“我是来接人的。”在交流过程中,门卫闻到李某身上有酒气,便通知交警前来处置。随后,交警将李某带回值班室,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了解,李某当晚刚参加完公司年会,期间喝了两大杯红酒。晚上6点多,李某就回家睡觉了,到家后却接到电话,称他所在公司的保安与他人发生争执,现已调解好,让其前往派出所将人带回。李某觉得自己喝的酒不多,抱着侥幸心理,就驾车赶去,谁知还是被检测出酒驾。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