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30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吴峰宇)昨日(4月29日),记者从义乌市场发展委获悉,根据《促进市场繁荣第一批20条行动》,为促进市场繁荣,推动疫情期间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义乌制定了《关于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奖励(补助)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记者梳理发现,《细则》包含“电商企业进市场”行动,梳理市场经营户、电商企业各自经营品类、采购需求等,组织全市电商企业进市场开展精准选品、下单采购,对从市场经营户进行货源采购并线上销售、采购额超过100万元的电商企业,给予一定奖励。“网红直播暖春”行动,对入驻义乌开展直播带货行动的直播平台、网红服务机构和知名网红,在税收、人才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举办线上展会行动,加快展会线上数据匹配平台建设,积极邀请国家级协会、机构,合作举办网上展销会、网上行业垂直展,实现展会与市场采购商联通共享。分行业举办五金展、框画展、美博会等线上展会,对每个展会主办方给予一定补助。大学生创新创业招引行动,组织电商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对接高校,招引大学生来义开展创业创新、实习实训。对招引应届大学生入职的电商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电商平台招引行动,利用国内公路港、圆通现代物流集散中心等存量资源,招引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布局落地中心仓,并给予一定的房租补助。
据介绍,《细则》奖励(补助)的具体标准、操作细则、申报流程,广大市场主体可登录义乌市政府官方网站搜索查询,或可咨询市场发展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