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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再提升 创建示范村有奖励

发布时间: 2020-04-10 11:54:53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蒋守洋 实习生 盛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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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溪镇新乐村,工作人员操作垃圾分类智慧平台。

  中国义乌网4月10日讯(记者 蒋守洋 实习生 盛积鹏 编辑 童晓)近日,义乌发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能力与水平,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行动。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前,全市13个镇(街道)(稠城除外)均建有机械生物降解处理站点1个以上,累计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60个,优秀村基本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到2021年底,累计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90个,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到2022年底,累计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以上,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运行、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具有义乌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

  农户在进行垃圾分类时,需按照“二次四分”的方法,先分“可腐烂”和“不可腐烂”,“不可腐烂”的再分为“可卖”和“不可卖”。村级配套垃圾桶实行统一采购,每户配备绿色标注“可腐烂垃圾”、灰色标注“不可腐烂垃圾”垃圾桶各一只。通过“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探索垃圾智能分类模式,积极开展智能投放、定点定时投放等试点。鼓励采用分类实名制、编码识别智能回收平台等方式,建立源头追溯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智能化水平。对于房屋出租用于居住和经营的场所,通过落实房东管控责任,由房东负责租户的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指导及管控责任。落实干部党员联片包户制,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分类收集运输阶段,将严格保洁员(分拣员)二次分拣,建立专职监督员队伍,提升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能力。在分类处置阶段,将完善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实终端处理设施房(站)长责任、提高垃圾减量处理水平、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模式。

  为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义乌将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奖补”资金按36元/人/年列入财政预算,对获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每年给予20元/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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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义乌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标准有哪些呢?

  (一)组织机构管理要求:机构健全,有专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人员,设置专职监督员;严格落实垃圾收费、党员干部联片包户和村级“荣辱榜”制度,有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设置监督考核公示栏;按照每300人常住人口配备一名分拣员(保洁员),每年参加培训2次以上。

  (二)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女户主等四个层面垃圾分类会议;青年、妇联组织等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倡议书、宣传画、垃圾分类手册等宣传用品发放到户,要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垃圾分类方法、政策宣传、考核制度上墙,随机调查农户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

  (三)垃圾分类工作收集投放要求:配备分类收集垃圾车、太阳能垃圾(机器设备)处理站、其他垃圾房、宣传栏等垃圾处置设施;每户分别配备可堆肥和其他垃圾收集桶;分拣、保洁员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农户源头分类基本全覆盖,党员干部分类正确率达100%;分拣员入户分类收集,投放垃圾房时二次分拣到位;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四)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要求:垃圾分类终端处理站实行封闭管理;进、出料口及进、出场道路安全措施到位;周边按标准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发酵菌接种,补充湿度;有效利用垃圾渗沥液回灌;场地周边环境卫生良好,及时消杀蚊虫;机器处理站运行正常,各项制度上墙,卫生保洁良好,进出料记录齐全。

  (五)村容环境要求:村内公共场所、道路、巷弄、绿地、水沟、池塘及岸坡等干净、整洁;村庄连接带及道路沿线可视区域内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垃圾地坑、简易垃圾房等;“门前五包”责任到位,垃圾桶保持外观干净,摆放整齐,无明显破损;有设置垃圾桶清洗场所,洗涤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后纳入污水管。

  (六)特色工作要求:建立一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点),并要求正常运行;建立回收利用制度,配备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存放点,并落实专门管理人员;积极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垃圾不落地等创新模式助推垃圾分类。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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