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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5月12日讯(记者 蒋守洋 实习生 张奇 编辑 童晓)为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三甲医院创建,实现“健康义乌”建设目标,5月10日,义乌发布《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义乌市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自发布起30日后施行。
据了解,此次义乌引进卫生高层次人才的对象范围为公立医院建设发展所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和公立医院建设发展所需的紧缺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全日制脱产取得)及以上人员。
义乌对卫生高层次人才有什么奖励政策?对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如何安排?按照《意见》,义乌将用“真金白银”招纳4类人才。
1.学科带头人。引进省级医院具有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水平的,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正高级职称人员担任本医院科室主任或学科带头人的,义乌给予引进人员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2.后备学科带头人。引进省级医院正高级职称人员的,义乌给予引进人员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3.重点人才。引进地市级医院正高、省级医院副高职称人员的,义乌给予引进人员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4.青年骨干。招引博士学位人员、硕士学历学位(全日制脱产取得)人员的,义乌分别给予招引人员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义乌市儿童医学中心招引的人才在招引奖励基础上,薪酬待遇由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义乌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按照《意见》,义乌对招引的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重点人才,分别安排住房一套,住房面积分别不超过150平米、130平米、110平米;在义乌工作满10年后,该套住房产权免费转让给个人(转让税费由个人承担)。浙江大学及在杭各附属医院全职派驻的上述层级人才在义工作满10年后(如在义工作时间早于浙大四院正式开业时间的,则从医院正式开业起算),同等享受人才住房保障。
对招引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重点人才的,可根据人才意见,其配偶由人力社保等部门按照单位性质对口安置。对招引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重点人才的,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由市教育局根据人才意见直接安排落实。
该人才政策享受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招引人才试用期为一年,在义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对医院某一阶段发展能够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或者在某一个学科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