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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本市户籍要求和社保满两年限制 义乌人才购房政策调整

发布时间: 2020-06-22 10:57:1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见习记者 万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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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6月22日讯(见习记者 万怡珍 编辑 童晓)近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部分人才群体的政策适用门槛有所降低。义乌引进的各类人才,无论来自哪里,在义乌购房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向市里申请享受20万元到140万元的购房补助。

  通知称,为进一步优化义乌市营商环境,吸引人才来义创业创新,推进“两个样板”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对《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义政办发[2018]148号)部分条款作如下调整:

  一、取消本市户籍要求。取消适用条件中“具有本市户籍”的规定。

  二、调整在义工作(社保缴纳)满2年以上要求。取消适用条件中“在义工作满2年以上”“在义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2年以上”的规定。其中申报时连续社保缴纳时间已满2年的,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工作5年及以上;社保缴纳时间未满2年的,承诺服务年限=7年-已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

  三、调整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要求。取消人才购房补助政策兑现时“所购住房办理按揭抵押的,首付款(含优惠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50%”的规定,但优惠款须全额用于首付。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近年来,义乌市在人才引进方面不遗余力。去年11月,义乌市启动人才购房补助常态化申报,人才购房可随时申报;今年2月,义乌出台采购商人才新政,金牌、银牌采购商可分别享受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再加上即将推出的人才购房政策调整,这些举措都值得点赞。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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