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社会 正文

义乌再次提高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

发布时间: 2020-09-10 10:15:5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何国华 义乌商报记者 余依萍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9月10日讯(通讯员 何国华 义乌商报记者 余依萍)日前从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获悉,随着义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义乌市逐年提高孤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从今年9月1日开始,义乌市再次提高孤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260元提高至2478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类困境儿童)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808元提高至1982元,二类至四类困境儿童从原来最高的每人每月908元提高至1082元、从原来最低的每人每月362元提高至397元。

  据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义乌市现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人。义乌市自2015年起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以来,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已救助917人次,共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43.7万元,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幼有所教、幼有所医、幼有所养的合法权益。

  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负责人介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定期探访制度,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等各方面情况,规定保障情形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规定保障情形,及时终止其保障资格,从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关保障待遇。

  
编辑: 童荟颖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