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社会 正文

义乌医保“十项举措”强化春节留义人员保障

发布时间: 2021-01-26 08:41:1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1月26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为进一步抓实做细春节期间的医保惠民、便民工作,1月22日,市医保局推出“十项举措”,就当前及接下来一段时期内的相关医保政策和服务事项进行明确。

  允许新冠核酸检测费用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其新冠核酸检测费用允许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不见面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可登录“浙里办”APP-“义网通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线上递交材料,后台审核通过后快递人员上门取件,无需承担快递费用。

  延长医疗费用零星报销规定时限。2019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从2021年1月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畅通医保经办业务“微信办、电话办”服务。参保人员如不到窗口办理,且不熟练网上办、掌上办的,可拨打固定服务电话(0579-89915109),通过微信上传业务资料办理参保、异地安置、异地居住和外派登记等业务。

  确保春节期间定点药店服务不停。合理布局,组织遍布城乡至少100家定点药店春节期间正常营业。

  确保规定病种待遇正常享受。暂缓回义乌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确诊并符合规定病种备案条件,以确诊时间为规定病种待遇开始享受时间。

  延长规定病种单次处方用药量。允许各医疗机构根据病人实际情况,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脑血管意外等34种规定病种单次处方用药量从4周延长至不超过12周。因病卧床、偏远山区慢性病人员还可通过家庭医生开具处方,采买药品,送药上门。

  允许规定病种市外配药。不能返回义乌的规定病种人员,如果备用药已用完,允许到现住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病种范围的医疗费用,金华市外先个人自负10%,再按规定病种在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

  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申请长期护理保险的人员,因为延后失能评估的,评估后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按正常时间开始享受待遇。

  确保新冠肺炎患者“零负担”。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待遇后,剩余部分由财政资金全额补助。

编辑: 童荟颖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