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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百分百”织牢义乌医保扶贫“兜底网”

发布时间: 2021-01-15 09:57:0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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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月15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2020年,义乌市医保局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按照“保基本、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作用,确保困难群体医疗参保“零脱保”、缴费补助“零遗漏”、待遇享受“零缝隙”、医保报销“零跑腿”,努力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助力我市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100%

  近年来,市医保局强化政策宣传,优化参保渠道,积极稳步推进医保扩面工作。相关统计表明,目前我市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9.9%以上,已实现“全民参保”;大病保险选缴率也始终保持在88%以上。

  虽然参保费用不高,但对困难群众来说,这仍然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那么,对这个群体而言,在保费方面,市里是否有相应政策?

  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人员,我市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予以全额资助参保,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照选缴三份予以全额资助参保。

  在各方努力下,我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达到了100%。据统计,2020年我市累计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和大病保险选缴三份5774人,资助金额1135万元。

  市医保局在“三服务”走访困难群众时发现,家住廿三里街道的朱大爷患糖尿病多年,2020年因并发症导致肢体三级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了解相关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将相关信息反馈到民政部门,对方及时将其纳入了低保户。

  据了解,为确保像朱大爷这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及时获得参保资助,市医保局联合民政部门建立了医保领域精准资助参保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数据跑腿”。民政部门新增的困难群众,市医保局第一时间将其纳入资助参保名单,确保困难群众资助参保一个不落。

  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100%

  为进一步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兜底网,近年来,我市采取“三重保障、梯次减负”的综合保障措施,持续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最大程度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相关统计表明,近两年来我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2%、85%以上。此外,对于困难群众,我市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了100%,为防范困难群体因病返贫起到托底作用。据统计,2020年市医保局累计实施医疗救助11635人次,救助金额达579.19万元。

  在义乌,困难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补偿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其余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其中,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等对象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8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救助对象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0%。所有医疗救助对象都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此外,医疗救助对象特殊病种门诊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参照住院救助标准执行。

  对于戈谢病、渐冻症等一些罕见病,市医保局建立了罕见病救助机制,为包括困难群众在内的保障对象建立了罕见病用药、医疗救助、慈善帮扶等多层次保障机制。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联网结算100%

  自市医保局组建后,原医疗救助职能由民政部门划转到了医保局。

  据介绍,医保局自承接医疗救助职能后,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措施,并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为了给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更加高效、务实的医疗保障服务,医保局完善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

  据了解,之前,医疗救助对象需在医疗费用医保报销后,再自行前往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这期间,对方不仅需垫付医疗救助费用,还要“多头跑”。如今,随着“一站式”结算平台的不断完善,符合相关条件的困难群众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可“一站式”办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个人无需在费用垫付后再跑多个部门报销。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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