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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刑期由三年变七年 义乌首个因袭警罪被刑拘的人是他

发布时间: 2021-03-12 12:24:57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金天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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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3月12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金天留 编辑 童晓)今天(3月12日),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获悉,近日义乌警方依法快速查处一起袭警案件。

  3月1日15时许,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邓某报警:楼上的人时不时移动桌子凳子,后半夜也这样,导致他每天都睡不好。

  接警后,处警民警赶赴现场。经了解,报警人邓某因楼上住户经常发出噪音产生不满。

  “白天就我们两个老人,基本上没有声音,就是小孩子放学回家会有影响,我们会尽量轻一点。”经民警现场调解,楼上住户答应以后尽量不影响邓某的日常休息,双方表示相互理解。

  可离开现场后,民警又接到邓某重复报警,并扬言要拿刀去杀人。

  民警迅速返回邓某住处,发现其身上散发着酒味,上衣口袋中还藏着一把水果刀。

  鉴于邓某酒后情绪状态不稳定,存在一定危险性,同时其妻子无法在家陪护,为保护邓某及他人人身安全,民警准备将邓某带至医院进行强制醒酒,并通知了他的妻子。

  在进入电梯时,邓某突然用左膝盖顶击民警裆部,所幸被民警及时避开。随后,邓某一直用言语辱骂、诅咒处警民警和辅警。登车过程中,邓某趁民警扶他上车的时机,用脚踹中民警腹部。在医院醒酒时,邓某又将民警的警服肩章和手表腕带扯坏。

  接报暴力袭警警情后,义乌市公安局维权办立即介入进行立案侦查,依法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威。

  3月2日,邓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介绍,袭警罪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期由三年变七年。”法制大队大队长方志胜表示,将袭警罪单独入刑,并针对部分严重、恶劣情节提升量刑档次,凸显了暴力袭警行为特殊的社会危害性,意味着袭警行为人将面临更高的违法成本,特别强调了对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法律保护。

  警察依法履职就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容不得丝毫非法侵犯。

  2020年2月1日凌晨0时40许,佛堂派出所民警设卡进行防疫检查时,犯罪嫌疑人金某驾车强行冲卡撞伤警员,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于同年2月14日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如该行为发生在今年3月1日之后(含1日),一旦金某被认定构成“袭警罪”,面临的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年,维权办共依法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45起,刑事拘留12人,治安处罚36人。”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傅军介绍,醉酒(酒后)滋事、打架纠纷、交通事故当事人占比超六成,此类人员情绪激动,意识控制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

  社会的和谐安宁,需要我们每一位公民来守护。在民警每一次执勤和处警中,都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理解。在此,义乌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遵守法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不预设立场,以合作而非对抗的态度,平和交流,理性应对。只有为执法者撑起法律之盾,才能更好守护人民安全感,筑牢“平安中国”基座。如对民警执法存疑,请向警务督察部门反映,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妨碍民警执法的借口。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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