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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制造业小微企业园管理办法再升级

发布时间: 2021-07-27 08:47:0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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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7月27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轻骑兵”,小微企业园则是扶持小微企业迈向市场的“有力之手”。日前,义乌市制造业小微企业园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发布,《办法》从基本条件、园区规划、认定程序、认定标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对小微企业园认定管理进行明确,以进一步推动义乌市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开辟新空间、营造好环境。

  “目前,我们所面临的是小微园同质化建设、低水平服务、运营模式不可持续等诸多问题。要推动小微园的建设,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管理办法。”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依托“亩均论英雄”,设置“高科技含量、高亩均税收、高劳动生产率”的入园门槛。

  从亩均税收这一入园门槛要求来看,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提出,在通过省级信息平台认定,亩均税收必须达到12万元/亩或单位建筑面积税收达到90元/平方米的园区,才可认定为市级小微企业园。而产业地产类园区的基数则必须达到40万元/亩。此外,在亩均产出方面,存量改造类园区基数要求为200万元/亩,产业地产类园区基数为800万元/亩。

  在科技含量要求上,园区企业培育规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企业、省隐形冠军,或者引进国家级人才、教授级高工,或者当年度园区企业新增外资、风险投资、产业基金投资等,都将列入加分项。

  同时,新管理办法依然对园区设置了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按照绩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分成A、B、C、D四档,比例分别为10%、20%、60%、10%。绩效评价结果为A档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机构奖励5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B档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机构奖励2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D档的园区,允许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被取消市级小微企业园资格,同时纳入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并按照亩产效益评价结果,执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

  近年来,义乌不断以高标准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实施园区运营机构能力提升工程,营造良好企业环境。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拥有省级小微园63家,总数继续排名全省第一。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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