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社会 正文

方便审验 义乌市新增一处驾驶人审验教育学习点

发布时间: 2021-11-15 08:59:4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王佳丽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11月15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佳丽)11月12日下午,义乌交警在义乌港第六港区党建联盟大厅新增了一处驾驶人审验教育学习点。当天,第一批驾驶人已就近参加学习,享受到了交警部门送教上门的便利,方便了市民就近办理驾驶人审验业务。

  “义乌港每天平均有1.5万车次进出,多的时候达2万车次,对交管业务需求大,我们通过在这里设立审验教育学习点,让群众少跑腿、就近办,更好地服务企业,助力第六港区建设。”市交警大队宣教科科长楼晓倩介绍。

  记者了解到,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都应该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驾驶人选择参加现场教育的,应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的现场计划进行申请预约。申请成功的,驾驶人应按申请预约的教育地点和时间接受审验教育,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

  需要预约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预约报名后,再前往审验学习。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交管12123”App,点击“学习教育业务”板块的“审验教育申请”,1-8分选择“网络教育”,9-11分选择“现场教育”,时间选择每周五,地点选择义乌港,确认信息后提交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时,务必确保自己的驾驶证没有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等情形,否则将导致驾驶证审验业务受理失败。此外,前往学习的人员需在义乌港直通仓入口驶入。

  
编辑: 童荟颖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