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4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何妮蔚 金梦雅)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日,接金东区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通报,由越南进口的火龙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并有部分在义乌市销售。现已查明有14家水果店于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2日期间销售过该批次火龙果。对此,义乌市第一时间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已知阴性。其中一家为水果批发地,根据流调结果,该店同批次火龙果该时间段内分别售卖到福田、江东、义亭等地的水果店,为防控风险,1月2日晚8时,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卫健局和公安局联合组成了应急处置小组,分别前往进行应急采样工作。
在江东九联一家水果店内,应急处置小组对店内的越南进口火龙果、其他水果表面、从业人员、外环境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严格排查疫情传播风险。经过两个小时的采样和流调,该店的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共采集样本22份,其中进口火龙果5份、物表6份、其他果品6份、从业人员5份。同时,对门店的火龙果全部下架销毁,并按要求临时闭店进行再次消杀等措施,店内的3名工作人员也将进行“2+14”健康管理。
1月3日上午,记者从市疾控中心了解到,经排查,有涉疫货品密切接触人员3人,1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均已知阴性;对水果以及外环境等采样的核酸检测结果也均已知阴性。
据悉,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3日上午8时30分,市疾控中心共接到市场监管局反馈有关越南进口鲜火龙果核酸检测阳性协查的移送函(调度指令)6个,包括27条相关协查内容。
经调查,此次阳性进口火龙果事件共涉及水果店铺31家(不包括东阳2家),共对在义的177人进行管控(64人已出阴性报告),另有12人进行外地协查(东阳8人,浦江3人,诸暨1人,均已发函),其中“2+14(48小时内核酸检测,1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176人,1人送义乌市残疾人联合中心进行“7+7(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1月1日采样结果阴性)。火龙果标本27管156个点位(均已知阴性),其他进口食品标本38管319个点位(均已知阴性),外环境标本33管188个点位(均已知阴性)。1月2日下午4时,义乌市农贸城果品批发市场内的所有当时在场人员(包括店主、店员、顾客)共519人进行了鼻拭子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均已知阴性。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市疾控中心呼吁,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尽量到正规超市或市场购买进口食品,在挑选进口食品时戴一次性手套,如通过其他渠道购买境外进口食品,应注意海关的食品检疫信息,并做好外包装预防性消毒,真正做到联防联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