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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藏有“迷你加特林”!义乌查处多起网络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22-01-25 10:37:3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傅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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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月25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傅亭如 编辑 童晓)随着春节临近,微信朋友圈也热闹起来,微商们瞄准商机刷屏卖年货。义乌不少市民发现,自己朋友圈里不时会冒出销售烟花爆竹的小广告,打着“比店内更便宜”的噱头吸引客户。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网络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擅自销售将付出惨痛代价。

  为依法打击网络烟花爆竹违法销售行为,加强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近日,义乌市执法部门联合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义乌福田街道多处民宅内发现烟花存放点。

  据了解,这些存放点均设在小区居民楼的地下室或一楼,仓库内杂乱无章,地上摆满“仙女棒”“狗尾巴花”等烟花爆竹,且现场并无消防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据销售者高某称,他在微信上看到很多人都在卖烟花爆竹,就通过转发朋友圈的方式先发广告,等有人下单再通过别的微信好友进货,从中赚点差价。另一家贸易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其通过购买各地微信群组,然后在群内发布销售烟花爆竹广告,吸引各地的购买者下单。接单后再联系有货源的人进货,然后根据客户要求包装后由快递发出。目前,上述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暂扣,并转移至安全地点,而高某等人由于擅自销售烟花爆竹,将面临2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相比前面这些接单后才敢进货的“小打小闹”式销售行为,义乌后宅街道北岭塘村的赵某可谓大手笔。

  据了解,赵某瞄准年前烟花爆竹销售火爆这一商机,分两次从省外某烟花市场订购了价值10余万元的烟花爆竹。其订购的产品种类繁多,不乏“迷你加特林”“仙女棒”等网红热销款。赵某购买烟花爆竹都是通过其个人注册的账号,在快手和小红书两个平台制作视频进行宣传,再销售给有需要的粉丝,或在收取别人的货款后代为发货。到目前为止,赵某已收到销售“仙女棒”获得的货款共计4万元左右。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目前赵某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审理。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因此,为了牟利,通过微信朋友圈、快手、小红书等形式销售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销售者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高额罚款,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也会一并没收,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而且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擅自用快递方式运送,运输过程中极易发生爆炸或火灾,安全隐患极大。

  今年1月以来,义乌已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5起,并将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全力保障市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临近年关,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违法售卖烟花爆竹,违法代价不小,也不要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产品,产品出现问题以后,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违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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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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