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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3万余起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发布时间: 2022-03-02 08:50:4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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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每一位遵守交规的司机更加重视文明出行,去年7月份开始,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推出“首违警告”执法新举措,对列入警告清单的10类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不予以罚款、记分。“首违警告”实施半年多来,义乌共有3万余起交通违法行为不予罚款、记分。

  “首违警告”让执法更接地气

  “‘首违警告’,给义乌交警这个人性化操作点赞。送小孩上课的路上停了一下,担心好几天,虽然没有记分没有罚款,以后还是要老老实实遵守交规。”这是日前义乌交警微信公众号后台收到的一条网友留言。据悉,当事人于今年2月初在义乌之心附近违停,由此产生了一条违法记录,本以为要扣3分、罚款100元,谁知打开“交管12123”App时,却发现该违法记录仅予以警告处理,不罚款、不记分。

  “‘首违警告’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我们在执勤过程中,会通过‘警务通’查询车辆的违法情况,并判断这辆车是否属于‘首次’。”稠城交警中队中队长骆伟东表示,“首违警告”即对列入警告清单的10类交通违法,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的,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之前六个月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不予以罚款、记分。据悉,“首违警告”的条件虽然较严格,但无论是被交警现场查到,还是被电子监控抓拍到,只要符合“首违警告”的条件,都可不予以罚款、记分。

  据悉,按规定规章办事,是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原则。过去,基层交警在遇到违停等违法行为时,必须根据要求予以贴罚单;如今,对于符合“首违警告”的车主,交警也可以提醒一声“下次要注意”,如此人性化的执法也减少了交警的执勤压力和工作量。

  车主为柔性执法点赞

  “首违警告”实施半年多来,义乌不少车主都有着积极的评价。家住稠江街道的吴先生表示,由于6个月内有过交通违法记录,未能享受“首违警告”的福利,但看着有人因符合条件而不予罚款、记分,他就心痒痒。“这个政策好啊,就类似于积分兑换的方式,当6个月内的违法记录为零时,就能换取一次‘首违警告’的福利,不然就只能拿驾驶证扣分了。”吴先生说。

  “以前交警贴了罚单后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该交钱交钱,该扣分扣分。如今‘首违警告’这一温情执法的方式,总让人心悦诚服地接受教育,并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家住福田街道的刘女士说。前段时间,她去某快递点拿一个大快递,因快递很重,想着把车停在路边,拿了快递就走,但就是那次违停,她收到了“首违警告”,但也因此,让她吸取了教训,今后再也不会在那里违停了。

  无论如何,“首违警告”这样的柔性执法措施,是提醒车主更加重视文明出行的重要性。交警特别提醒,针对酒驾、超速、涉牌涉证、超员超载、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会一如既往地严管严查。

  据悉,义乌市10类“首违警告”清单包括:不按规定停车的;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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