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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试行房地产经纪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4-01 09:40:00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记者 何晓峰 通讯员 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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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义乌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布《房地产经纪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这是义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发展,继2019年出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后,打出的又一记“组合拳”。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中介行业内出现诸多乱象。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挪用房屋交易资金、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等,扰乱了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秩序,加剧了市场风险。

  2019年12月,义乌市建设局出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从管理层面有效规范中介机构的秩序。然而,市民在进行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仍然很难辨识为其服务的中介人员是否拥有良好的信用。

  《房地产经纪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出台,让市民在接受中介服务时,能更清晰地了解该经纪人员的信用等级,以及上一年度是否有不良行为等信用信息,为市民在购房时选择服务提供参考。

  根据该《办法》,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房地产经纪人员的信用记分周期,首次记录初始分为80分,在一个周期内根据其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进行加减分,实行滚动计分,动态更新,当年年底的计分将作为下一年度的初始分。

  同时,房地产经纪人员按A、B、C、D划分信用级别,如因房地产经纪服务相关活动被公检法部门认定为违法犯罪的,当年信用等级归为D级,并列入行业黑名单。该《办法》实施后,由义乌市建设局负责管理办法的指导和监督,行业协会具体负责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开、评分和使用等工作。

  “房地产经纪人员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将通过信用管理平台、义乌市建设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每年公布一次。”义乌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将有效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给广大市民提供行业标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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