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职工服务中心成功处理一起工伤补偿纠纷,为职工陈某争取各项工伤补偿款6.5万元。
据了解,贵州籍职工陈某于去年12月下旬,来到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在我市的某工地上班,从事扩孔工作,约定工资每天200元。今年1月4日8时左右,陈某下到桩孔里干活,由于护筒上泥塌方,导致陈某左脚踝骨骨折,当即送至医院检查,后又转院住院治疗。陈某于1月11日治愈出院,他所在的公司支付了全部住院治疗及护理费用。但双方在支付工伤后续赔偿费用上,分歧较大,反复协商未果。
如果陈某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程序处理,可能需要等待较长时间。陈某无奈来到市职工服务中心求助,希望能介入调解,帮忙解决问题。市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与该公司取得联系。经过反复宣讲工伤赔偿的政策、标准,多次耐心调解,最终该公司同意支付陈某各项工伤补偿款共6.5万元。
对于调解协议,双方表示认同。“非常感谢工会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我切实感受到了工会‘娘家人’的暖心和爱心。”调解成功后,陈某握住市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