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资讯 正文

义乌市发布“已采样凭证”使用提示

发布时间: 2022-05-17 09:51:3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昨日(5月16日),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已采样凭证”使用提示。提示指出,“已采样凭证”仅在核酸采样时发放给无智能手机,且需要乘坐公共交通的老人及小孩。凭证在采样后三天内有效,请各自妥善保管,避免遗失,禁止转借。

  提示明确,该凭证仅限本人乘坐公共交通时使用,如进入其他公共场所仍须出示“义乌个人码”,并由家人或工作人员帮忙扫码。在确认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才能正常进入。

  无智能机的老人及小孩,务必请家人及时代领和打印“义乌个人码”,并随身携带。

  一:“个人码”代领

  ●步骤1:搜索打开“义乌防疫”微信小程序。

  ●步骤2:选择“个人码代领”。输入需申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申领,也可拍身份证照片完成申领。

  ●步骤3:完成申领后,长按图片或截屏,保存至手机。也可在“我的”界面,选择“我代领的个人码”查看。老年人、学生可将个人码贴在老年证或校园卡的背面,随身携带。

  二:帮忙代扫

  ●步骤1:出入场所时,可由家人或场所入口管理员先扫“场所码”,出现“五码合一”界面,登记点名称为所在场所,再点击界面最下方的“帮忙代扫”。

  ●步骤2:跳转出现“代扫”界面,点击“识别个人码”,即可扫描个人码;或点击“身份证识别”,扫描身份证,功能相同。

  ●步骤3:扫个人码或身份证后,会出现带有水印“代扫”二字的“五码合一”界面,登记点与帮扫人员在步骤2中的扫码登记点一致,即完成帮扫。

  
编辑: 童荟颖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250002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