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从义乌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专利转化运用,我省出台了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政策,面向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但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除外),最高奖200万元。
在此次扶持政策中,服务机构若帮助省内中小微企业,从省外高校(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首次引进无专利权法律争议、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发明专利,促成转化后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单个合同实际支付金额高于500万元(含)以上的,将能获得实际支付金额5%以内的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内高校(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推动专利转让或者许可给省内中小微企业,产生经济效益,年度累计达30家(含)以上或者当年签订合同的实际到账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含)以上,也可按最高合同成交金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
不仅如此,搭建专利供需对接平台,开展专利转化竞价(拍卖)活动、提供专利数据服务、开展专利托管服务、开展专利转移转化培训等,也都将能获得相应的政策补助。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推进,义乌市知识产权量质齐升。目前义乌市有效商标数超17万件,义乌市专利数达3.08万件,拥有专利的企业数超1800家,其中发明专利3057件,拥有两件以上发明专利的企业近200家。为了让企业的“知产”活起来,义乌不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帮助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
在此次出台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政策中,也专门对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给予支持。政策支持金融服务企业为省内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单个项目实际融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融资额的1%给予支持。同一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据悉,即日起,只要符合标准的申报主体就可以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平台,通过“一站式管理”模块中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专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