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书弘 正文

义乌万达私设“我在义乌想念你”路牌:这不是浪漫,是违法!

发布时间: 2022-07-29 10:09:1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7月29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绚烂的晚霞洒在街口,微风吹起发梢,路牌下的剪影显得格外温柔。再定睛一看,路牌上跃动着“我在义乌想念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义乌”等字样……

  这两天,你有没有刷到过这样“打卡”的社交动态?记者在义乌当地的朋友圈、微博、小红书等平台上都有刷到。

  据了解,网传的定制路牌是义乌万达广场的“七夕”营销策划,设置在该广场新科路正大门外的小广场上,引来不少市民拍照打卡。

  不少网友感慨氛围很浪漫的同时,也对此提出了质疑,路牌可以随意定制吗?更有网友表示,不管义乌万达广场是为了好玩,还是浪漫,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规违法,不值得提倡。

  网友“少斌”认为,即便是为了吸引大家打卡拍照,但路牌造型令人混淆,倘若出现效仿,肯定会对以后路牌、路名的规范化设置造成影响。

  网友“qq87632”说,地名是件严肃的事情,之前有的楼盘乱取名都被罚过了,现在乱搞路牌,就为图一时之乐?

  7月28日,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婷婷与记者分享了她的看法,她认为,如果这个路牌是非固定的,作为一个营销广告的话问题不大,但如果是属于固定设施,依照《义乌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规范》,落地招牌应当设置在规划用地范围的界线内,严格按照规划进行设置。未经规划批准不得设置落地招牌。

  记者在致电义乌市执法局后,相关科室及辖区稠江大队相关负责人均认为,义乌万达广场的这一行为,构成了擅自设置户外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将责令义乌万达广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他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收到了相关情况的反映,目前已经责令义乌万达广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我们将强制拆除。”义乌稠江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上网搜索后发现,不久前,上海某电动车销售店负责人就曾花了700元定制“我在上海很想你”的路牌,其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道路指示牌管理规定》被城管部门责令撤下,该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只是“为了好玩”。

  在网购平台输入“路牌定制”后,记者发现排在前几位的均为“我在XX很想你”等创意路牌定制,价格在60元至500元不等。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