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6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8月6日,义乌警方发布警情通报,披露了一起多起拒不执行防疫规定的违法案件。
8月4日,刘某某(男,50岁)在明知政府相关决定、命令的情况下,不听从大陈镇235国道暖心服务点防疫工作人员告知、劝阻,拒不配合防疫措施,并驾驶车辆强行冲卡逃避检查。目前,刘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5日,覃某(女,36岁)在明知疫情防控等级响应期间密闭场所需暂停营业的情况下,仍违反防控规定经营棋牌室,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覃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8月6日,朱某某(女,27岁)、李某某(女,22岁)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通过翻越隔离栏的方式,私自离开中风险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朱某某、李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不报备或者故意隐瞒、漏报、谎报、迟报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