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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发放首批延长产假生育津贴

发布时间: 2022-09-27 18:39:4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张凌 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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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9月27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张凌 编辑 何冬圆)近日,义乌的蒋女士收到该市医保中心汇入的一笔16985元费用。据悉,这是补发给她的延长产假生育津贴。

图源视觉中国

  2021年11月25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同日公布施行。修改后的《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在2021年11月25日(含)之后,产假尚未结束的,可以按照修改后的《条例》顺延。

  义乌市医保中心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发延长产假生育津贴。

  “医保中心梳理出第一批符合补发条件的参保人员共计2966人,应补发的生育津贴共计1635.77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义乌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另外,今年6月9日(含)以后经办的生育津贴已按最新的产假天数核定发放。由于系统切换,今年2月15日至6月9日经办的生育津贴,延长产假部分还要等系统取数后发放。

  本次生育津贴补发无需参保人员自行申报,全部由工作人员后台核定,实现群众“零跑腿”,体现了义乌市医保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压实服务主体责任的改革理念。该举措进一步提升了适龄妇女的生育保障待遇,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

  
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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